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20.“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祂恩赐那些从祂而生,也就是重生的人处在源自神性真理的智慧和源自神性良善的爱中。众所周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祭司”。祂因其神性智慧而被称为“王”,因其神性之爱而被称为“祭司”。因此,那些通过主处于智慧的人被称为“王的众子”,以及“王”;那些通过主处于爱的人则被称为“用人”(ministers)和“祭司”。因为智慧与爱并非出于他们自己,因而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主的。故在圣言中,这些人由“君王”和“祭司”来表示,不是说他们是“君王”和“祭司”,而是说住在他们里面的主是,并使得他们被如此称呼。他们还被称为“从祂生的”、“天国之子”、“父的众子”、“产业”(heirs)、“从他生的”(约翰福音1:12、13),也就是再生或重生的(约翰福音3:3等);“天国的子民”(马太福音8:12,13:38);“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5);“产业”(诗篇127:3;撒母耳记上2:8;马太福音25:34)。他们因被称为产业、天国之子和从为他们父的主生的,故也被称为“君王和祭司”。论到他们,经上说:
他们要在主的宝座上与祂同坐。(启示录3:21)
整个天堂有两个国度,被分为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属灵国度就是那被称为主的王权的,住于其间的人皆处于源自真理的智慧,故由“王”来表示;从主获得智慧的人,主皆使他们成为“王”。属天国度就那被称为主的祭司的,住于其间的人皆处于源自良善的爱,故由“祭司”来表示;住于来自主的爱之人,主皆使他们成为“祭司”。主在地上的教会以同样的方式分为两个国度,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24,226节)。
人若不了解“君王和祭司”的灵义,可能会因先知书和启示录对于他们所讲述的许多事而产生幻觉,如先知书说:
外邦人必建筑你的城墙,他们的王必服事你;你也必吃外邦列国的奶,又吮列王的乳;你便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 60:10, 16)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以赛亚书49:23)
还有其它地方,如创世记(49:20)、诗篇(2:10)、以赛亚书(14:9,24:21,52:15)、耶利米书(2:26,4:9,49:3)、耶利米哀歌(2:6,9)、以西结书(7:26-27)、何西阿书(3:4)、西番雅书(1:8)。在这些经文中,“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从主获得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智慧就源于这神性真理。彼此交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但以理书11章等)也不是指君王,“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北方王”是指处于虚假的人。
启示录中频繁提到“王”的地方也是如此,如这些经文:
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启示录16:12)
地上的君王与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行淫。(启示录17:2)
列族都喝了巴比伦邪淫大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君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争战。(启示录19:19)
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归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4)
还有其它地方(启示录16:14; 17:2, 9-14; 18:9-10)。此处“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相反的意义上则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真理或虚假。“巴比伦与地上的君王行淫”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很明显,巴比伦或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并没有与君王行淫,而是说她歪曲了圣言的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主要使从祂获得智慧的人作王,非指他们将成为君王,而指他们将变得智慧。甚至得到启示的理性也明白确是如此。故在以下经文:
你叫我们归向我们的神,成为君王和祭司,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主就是“王”所表示的真理,这一点从祂回复彼拉多的话可知:
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彼拉多对祂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给真理作见证”表示祂自己就是真理,祂也因此自称为“王”。彼拉多问:“真理是什么?”意思是问:“真理是王吗?”至于“祭司”表示那些住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而言,表示爱之良善,这可见于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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