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1

41.⑴《圣经》教导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揭秘启示录 #17

17.“从死里首先复

17.“从死里首先复活的”表祂是神性良善本身。至今没有人知道何为“从死里首先复活的”,连古人也为此争辩不休。他们知道“头生的”表示首要的,教会的一切都出于它。多数人认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是首要的,只有少数人坚持实践和行为上的真理,即生活的良善是首要的。后者才是教会首要的,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是“头生的”所表示的,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首先,有必要说说前者的观点。他们认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是教会首要的,因而是“头生的”。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我们先学的是真理,而教会正是凭真理而成为教会,不过,在真理属于生活之前,还算不上教会。此前,真理只在认知的思维和记忆当中,不在意愿的行为当中;真理若不是实践或行为上的真理,就不是活的,仅仅好比一棵枝繁叶茂却无果实的树,或如学了知识,却未加以运用,或如居住的房子有待建于其上的地基。这些事在时间上为首先,在目的上却不是首先的;在目的上首先的,才是首要的。在房子里居住在目的上是首先的,而地基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功用在目的上是首先的,知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同样,当栽下一棵树时,目的上首先的是果实,而时间上首先的是枝和叶。
认知也一样,它在人里面首先形成,但目的是人要行出他以其认知所明白的事;否则认知就如同一位挺会教导,却生活邪恶的牧师。再者,凡真理都是种于内在人,扎根于外在人,故所种的真理若不通过付诸实践而扎根于外在人,就像将树种在土表上,而不是土里面,这树在烈日的酷热下,必要立时枯萎。实践真理的人死后将带走真理的根,仅仅通过信了解、承认它们的人却不能。由于许多古人将时间上的首先视为目的上的首先,所以他们声称“头生的”表示教会中来自教义和信仰的真理,殊不知,这只是表面上,而非实际上的头生。
凡以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为首要的人都被诅咒了,因为那真理中丝毫没有行为或作为,或丝毫没有生命。这正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被诅咒的原因。该隐就表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42节)一书。因此,雅各的长子流便被父亲诅咒(创世记49:3-4),其长子的名分被夺去(列代志上5:1)。“流便”在灵义上表示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因被诅咒全都被击杀的“埃及头生的”在灵义上也无非表示脱离生活良善的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这真理本是死的。但以理书和马太福音所说的“山羊”无非表示那些其信仰脱离生活的人(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这等人在最后审判之时被弃绝、定罪了(参看《最后的审判续》,16节等)。
从这几件事可以证实,教义和信仰上的真理并非教会的首生者,行动或作为上的真理,即生活的良善才是。因为真理若不成为生活实际,教会就不在人里面;成为生活实际,便为良善。因为认知的思维和记忆不能流入意愿,并通过意愿进入行动;而是意愿流入认知的思维,然后流入记忆和行动。凡通过认知从意愿发出之物,都是从从属爱的情感通过属认知的思维发出的,所有这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并进入生活。所以主说:
凡行真理的,都是靠着神而作的。(约翰福音3:21)
由于约翰代表生活的良善,彼得代表信仰的真理(参看5节),所以靠在主怀里并跟从耶稣的是约翰,而非彼得(约翰福音21:18-21)。主论及约翰时还说,他要等到祂来(约翰福音21:22-23),因而直到今日,也就是主的到来;因此,主向那些要归入祂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人教导的是生活的良善。总而言之,真理通过良善首先产生的,因而认知出于意愿所产生的,才是“首生的”,因为真理属认知,良善属意愿:这个首先才是首要的,因为它好比其余部分从中所发出的种子。
至于主,祂是从死里首先复活的,因为就其人身而言,祂是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真理本身。所有人本身是死的,都通过祂存活。诗篇上也是这个意思:
我要立祂为长子,高过世上的君王。(诗篇89:27)
这论及主的人身。“以色列”也因此被称为“长子”(出埃及记4:22,23)。“以色列”表行为上的真理,“雅各”则表教义上的真理。单有教义上的真理,教会算不上教会,所以雅各又被赐名“以色列”。但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表示主。
正因“长子”的这种代表,所以一切头生的和一切初熟的果子都归耶和华为圣(出埃及记13:2, 12; 22:28, 29)。也正因“长子”的这种代表,利未人也因此被分别出来,代替以色列教会所有的长子。经上说他们归给了耶和华(民数记3:3:12, 13, 40-46; 18:15-18),因为“利未”表行为上的真理,即生活的良善。所以祭司的职分被赋予了他的后代,这一点后文会再作解释。因同样的缘故,长子可得双份的产业,被称为“力量的初始”(申命记21:15-17)。
“头生的”表教会的首要元素,因为在圣言中,属灵的生产以属世的生产来表示,然后在人里面首先产生它们的,被视为他的“头生的”。因为只有等到内在人中所孕育的教义真理在外在人中生出时,教会才在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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