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479.“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上面”表示神性良善进入他们所拥有的真理的流注。这从“坐宝座的”和“住在他们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宝座的”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297, 343, 460节);“住在他们上面”是指以良善流入他们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因此“居住者”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故当“住”论及主时,如此处,“住在他们上面”表示神性良善的流注。这流注进入真理,因为刚才所论述的主题是他们所拥有的真理,还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被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持守在真理中;事实上,神性良善只能流入真理,因为真理因是良善的形式而来自良善;这就是为何人有必要处于良善,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对应于良善的真理。人若以为主直接流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就大错特错了。《属天的奥秘》论述了这种流注,即:主的流注进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进入与他同在的真理,但反过来不行(AC 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流注通过良善进入各种真理,但尤其进入纯正真理(AC 2531, 2554节);良善拥有接受真理的能力在里面(AC 8321节);主的流注不会进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AC 1831, 1832, 3514, 3564节)。由此可见,包含在这一节和前一节中的细节如何连贯起来,教导那些来自主的真理已经通过试探被植入其中的人,被神性良善进入他们的流注持守在真理中。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 10153节);“主的住所或居所”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当论及人时,表示他里面的良善(AC 8269, 83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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