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33.“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这些事物,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唯独来自主,直到永远。这从“荣耀”和“权能”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是指天堂里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权能”是指藉由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拥有一切权能,一切能力都藉由神性真理而来(AC 3091, 3563, 6344, 6423, 8304, 9643, 10019,10182节;《天堂与地狱》论述来自主的天堂天使能力的章节,即228–233节)。“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荣耀”之所以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是因为神性真理就是那里的光;从天堂之光获得存在的事物被称为“荣耀”,因为它们从主获得存在,并代表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述说祂的荣耀;尤其在天使里面的事物,这些事物属于聪明和智慧。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天堂里的一切事物,无论在天使之外,还是之内,都从那里的光获得存在(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172–173, 176节)。世人以为“荣耀归给神”意味着神为了自己的缘故而渴望来自人的荣耀,祂被这荣耀感动,并为此赐福给人;但这是一个错误。神渴望来自人的荣耀是为了人;因为这样人就会将一切都归于神性,不将任何东西归于自己;当他这样做时,神性就能以神性真理流入,赐予他聪明和智慧。主只以这种方式在人里面得荣耀;因为主爱每个人,并出于爱而渴望祂的荣耀,也就是神性真理可以在人里面。主在约翰福音中也教导了这一点:
如果你们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那么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8)
人类的拯救就是主的荣耀(参看《属天的奥秘》,4347, 4593, 5957, 7550, 8263, 106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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