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0

40.⑴除非以对人来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婚姻之爱 #80

80.记事六:说

80.记事六:

说完这番话,我朝西方的边界望去,看哪,那里出现仿佛烧着硫磺的火湖。我问天使:“地狱看上去为何这样?”天使回答说:“它们看似湖是由于对真理的歪曲,水的灵义是真理;湖周边和里面的火是由于对邪恶的爱欲,而硫磺则是由于对虚假的爱欲。湖、火、硫磺这三样都是表象,它们对应那里的人所陷入的恶爱。凡在那里的人都被永远关在劳改营里,为衣服、食物和床铺而劳碌;一旦作恶,就会受到严厉而痛苦的惩罚。”

我又问天使:“为何将那里的人称为属灵和属世的通奸者,而不是罪人和无信的人?”天使回答说:“凡视通奸为无物,也就是说,因坚信它们不是罪而故意犯下淫行的人,内心里都是罪人和无信的人。人类婚姻的准则和宗教信仰是齐头并进的;偏离或朝向宗教信仰的每一步、每一次改变,也是偏离或朝向婚姻准则的每一步、每一次改变,婚姻准则是基督徒所特有的品质。”我问:“这婚姻的准则是什么?”他说:“婚姻准则就是唯独与一位妻子共同生活的渴望,基督徒越具有这种渴望,就越具有宗教信仰。”

此后,我的灵为这婚姻感到极其哀伤,它在远古时期本是最神圣的,如今却彻底堕落为邪淫。天使说:“今天的宗教何尝不是这样?主说:在时代的末了,但以理所预言的那毁坏可憎的事必发生;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马太福音24:15,21)。毁坏可憎的事表示歪曲并除去一切真理;大灾难表示教会被邪恶与虚假攻击时的状态;这些事所论及的时代末了,表示教会的末期或结局。现在就是结局,因为所存的真理没有不被歪曲的;对真理的歪曲就是属灵的淫行,属灵的淫行与属世的淫行行如一体,因为它们也是合而为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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