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0

40.⑴除非以对人来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婚姻之爱 #523

第27章 这两种爱

第27章 这两种爱,即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报应

523.主说,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这绝不是说不能论断人在世上的道德或文明生活,而是说不能论断人的属灵和属天生活。谁都能看出,若禁止论断与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世上之人的道德生活,那社会不就崩溃了吗?如果没有法院,如果人不可以对别人作出自己的判断,社会将变成什么样?不过,对人里面的内在心智或灵魂的性质,因而对属灵的状态,进而对其死后命运的论断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一切唯独主知道。在死亡之前,主也不会揭示这一切,以便每个人都能在自由中行他所行的事,良善或邪恶由此能来自他,因而在他里面;他因此为自己而活,并成为他自己,直到永远。在世上隐藏的心智内层死后就被揭示出来,因为这对此人死后所进入的社群是重要和有用的,那里的一切都是属灵的。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到那时,这些内层就被揭示出来: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人宣扬。(路加福音12:2,3)

一般的论断是可以的,如可以说:如果你的内在如你的外在所表现那样,你就会得救或被定罪。但具体的论断是不可以的,如不可说:这就是你内在的样子,所以你会得救或被定罪。此处所论述的报应,就是对人的属灵生命或其灵魂的内在生命的论断。有什么人能知道谁内心是嫖客,谁内心是配偶呢?然而,论断每个人的,正是内心的想法,或意愿的意图。不过,这些问题要按以下顺序来披露:

⑴死后,人所陷入的邪恶会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

⑵一个人的良善被复制给另一个人是不可能的。

⑶报应若是指这种复制,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

⑷邪恶照各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

⑸淫乱之爱以同样的方式报应各人。

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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