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314.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作为一个因素引证这一点有助于证实前一个命题。人们都知道既有连续秩序,又有同步秩序,却不知道同步秩序源自并取决于连续秩序。然而,以一种能够被领悟的方式来展现连续阶段如何塌陷为同步阶段,以及它们在那里所形成秩序的性质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学者们还没有一个可用来阐明这个问题的概念。由于对这个奥秘的基本概念无法用几句话说清楚,而长篇大论只会使人们的心思偏离对婚姻之爱更清晰的认识,所以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8节)一书简要摘录以下内容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这些内容便涉及这两种秩序,即连续秩序和同步秩序,以及前者向后者的流注:
天堂和尘世都有连续秩序和同步秩序。在连续秩序中,事物从最高层到最低层一个跟在另一个后面;但在同步秩序中,事物从最内层到最表层一个挨着另一个。连续秩序就像一个自顶部到底部的阶形柱;而同步秩序就像一个自中心到周边的连贯结构。在最后或最终阶段,连续秩序按以下方式变成同步秩序:连续秩序的最高层事物变成同步秩序的最内层事物,连续秩序的最低层事物变成同步秩序的最表层事物。这好比阶形柱通过下沉在一个水平面上变成一个连贯体。同步秩序以这种方式从连续事物得以形成,这适用于灵界的每一个细节,也适用于尘世的每一个细节。读者也可参看该书65节和《圣爱与圣智》(205-229节)一书有关该主题的详细论述。
通向婚姻的连续秩序和婚姻中的同步秩序差不多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后者源自并取决于前者。凡知道连续事物如何流入同步事物的人,都明白为何天使能在一个人的手上看到他脑子里的一切思维和意图;也明白为何妻子只要把手放在丈夫胸膛上就能察觉他们的情感,这一事实在记事中提到过几次。原因在于,手是人的最末层,或终端部位,人在脑子里深思熟虑并得出结论的东西都直达他的双手,并在那里变得同步。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会说“写在手上”(以赛亚书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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