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20.之后,天使带他们来到婚房,守门人给他们打开房门。一跨过门槛,新郎派来的天使立刻迎接他们,把他们领到里面,指给他们安排好的地方。然后,他们被邀请进入前厅,只见屋子中间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放了一个华丽的烛台,烛台上饰有七个分枝和碗,全是金子制成的。墙上挂着银灯,这些银灯全都发出金色光芒。烛台两边各有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三排烤面包,房间四个角落的桌子上有水晶高脚杯。
正当他们观看这些事物时,快看,隔壁房间的门开了,就见六个童女出来了,后面跟着新郎和新娘。他们手牵手,将彼此领到烛台对面的座位前。然后,他们就坐下来,新郎在左边,新娘在他的右边,六个童女站在新娘旁边的座位一侧。新郎身穿闪光的紫袍,一件带有以弗得的闪光亚麻上衣,以弗得上面是一个金板,周围镶有钻石。金板上刻有一只白鹭,它是该天堂社群的婚礼标志。新郎头戴主教法冠。新娘则身穿一件猩红色的披风,里面穿一件绣花长袍,从脖子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头戴镶有红宝石的金王冠。
他们各就各位后,新郎转向新娘,将一枚金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然后,他拿出手镯和珍珠项链,将手镯套在她的手腕上,将项链挂在她的脖子上,说:“请接受这些信物。”当新娘接受它们后,新郎吻了她,并说:“现在你是我的”,然后称她为他的妻子。当他做这一切时,客人全都大声喊到:“祝福你们。”先是每个人单独说,随后大家一起喊出来。君主派来的人也代表他送出祝福。就在这时,前厅充满焚香,这是天堂赐福的标志。然后,随从们从烛台旁边的两张桌子上拿起烤面包,又端起角落的桌子上、现已盛满美酒的高脚杯,给每位客人分发面包和美酒,他们便吃喝起来。之后,丈夫和他的妻子起身,六个童女手拿现已点亮的银灯,跟随他们到了门槛。于是,这对新婚夫妇进了洞房,门就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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