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0

40.⑴除非以对人来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婚姻之爱 #193

193.⑻女人照《创

193.⑻女人照《创世记》所描述的那样实实在在地转变为男人的妻子。在这本书中,我们读到,女人是从男人的肋骨被造的,当她被领到那人跟前时,他说:

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2:22-24

就圣言的灵义而言,胸部的肋骨无非表示属世的真理。熊口齿内所衔的肋骨(但以理书7:5)也是此意,因为熊表示那些在属世意义上阅读圣言,看到其中的真理却不理解的人。男人的胸部表示用来区别于女人胸部的根本和独特品质。这种品质就是智慧(参看187节),因为真理支撑智慧,犹如肋骨支撑胸腔。它们之所以具有这些含义,是因为胸部是属于人的一切事物集中所在的部位。

由此可知,女人是通过转录男人特有的智慧,也就是出于属世真理的智慧而从男人被造的;对该智慧的爱从男人被转到女人里面,从而变成婚姻之爱。这样做是为了叫男人不要爱自己,而是爱他的妻子。妻子出于其天生的性情,只会将男人所感受的自我之爱转化为对她的爱。而且,我还听说,这一切是通过妻子的爱实现的;只是无论男人还是妻子,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正因如此,只要出于自我之爱恃才自傲,男人就不能以真正的婚姻之爱来爱他的配偶。

一旦理解了女人从男人被造的奥秘,就能看出,在婚姻中,可以说女人同样从男人被造或形成。这一切由妻子实现,确切地说,由主通过妻子实现,因为正是主将如此行的倾向注入女人。事实上,妻子把男人的形像接收到自己里面是通过将男人的情感变成她自己的(参看173节),以及将男人的内在意愿与她的意愿联结(对此,参看下文),还通过接受男人灵魂的生殖(对此,参看下文)。由此明显可知,女人照《创世记》内在所理解的描述通过诸如她从丈夫及其胸部所取得并植入自己的那类事物而转变为一个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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