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112.最后,天使取出第九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隔间的同胞将我们的判断力集中到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两个题目上,即: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在细微地讨论婚姻之爱的源头时,为避免我们的推理模糊不清,我们将性爱(sexual love)区分为属灵、属世和肉体的:我们所说的属灵性爱指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它是属灵的;我们所说的属世性爱指的是多配偶的爱,因为它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肉体性爱指的是淫乱之爱,因为它纯粹是肉体欲望。当我们以最敏锐的判断力审视婚姻之爱时,发现这爱只可能存在于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之间;它自创世时就是属天和至内在的,是一切善爱的灵魂和父亲;它被吹入我们的始祖(first forefathers),并能被吹入基督徒。此外,它联结的能力如此强大以至于能使两个心智合而为一、两个人好似一个人。这就是“他们成为一体”的意思。《创世记》清楚表明,这爱自创世时就被吹入: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
它能被吹入基督徒,这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耶稣说,难道你们没有读过,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4—6)
这里说的就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至于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从理论上认为,它是由心智的相似性和一致性产生的。因为当两个心智在婚姻生活中逐渐融合时,他们的思维从灵性上(spiritually)彼此亲吻,并将其活力或性能力注入他们的身体。”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S(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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