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764.“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并不是寡妇,决不会看见悲哀”表他们拥有这些事物,因为出于内心对统治的欢喜雀悦,以及心智对财富的得意忘形,他们对自己将永远拥有统治权,必能自我保护,永无可能丧失这些事物充满信任和信心。“她心里说”表示出于内心对统治的欢喜雀悦而充满自信,出于心智对财富的得意忘形而信心满满。“我坐着作皇后”表示他们将拥有统治权,在此是指永远拥有,因为接下来经上说“决不会看见悲哀”。“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会自我保护。“寡妇”表示缺乏保护的人,因为没有男人。经上之所以说“皇后”和“寡妇”,而不说“国王”和“男人”,是因为所指的是作为教会的巴比伦。“我决不会看见悲哀”表示他们决不会丧失这两样东西。他们死后会拥有由此产生的悲哀(参看763节)。
在以赛亚书,几乎一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你不再称为列国的主母;你心里说,我必永为主母。你心中说,惟有我,还有谁能像我;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哪知,丧子、寡居这两件事在一日之间必临到你。正在你多行邪术、广施符咒的时候,这两件事必全然临到你身上。你素来倚仗自己的恶行说,无人看见我;你的智慧使你偏邪,并且你心里说,惟有我,还有谁能像我;因此,毁灭也必突然临到你身。(以赛亚书 47:5, 7, 8-11)
在圣言中,“寡妇”表示缺乏保护的人,因为“寡妇”在灵义上表示处于良善,未处于真理的人。“男人”表示真理,他的“妻子”表示良善;因此,“寡妇”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没有真理的良善缺乏保护;因为真理保护良善。圣言所提及的“寡妇”就表示这一点(如以赛亚书9:14-15, 17; 10:1-2;耶利米书22:3; 49:10-11;耶利米哀歌5:2-3;以西结书22:6-7;玛拉基书3:5;诗篇68:5; 146:7-9;出埃及记22:21-24;申命记10:18; 27:19;马太福音23:14;路加福音4:25;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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