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756.“成了鬼魔的住处”表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之热的统治欲,和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上真理之欲望的地狱。“鬼魔”或“魔鬼”表示恶欲(458节),也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不过,和恶欲一样,“鬼魔”或“魔鬼”也多种多样;最坏的是那些出于自我之爱之热而渴望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统治天堂的魔鬼。由于这种专政的性情占据他们内心,所以他们还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渴望亵渎天上的真理。这些人变成鬼魔后(死后即发生)知道唯独主统治天地,于是便仇恨主,直到最终,如老了以后,他们连提及主名都无法忍受。由此明显可知,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之火的统治欲,和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上真理之欲望的地狱。
在世上,人们不知道死后,所有人都会变成自己里面主导爱的情感。那些仰望主和天堂,同时避恶如罪的人变成良善的情感;而那些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避恶不是如罪,仅如对自己名声和荣誉的损害之人则变成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这些情感在灵界会活生生地显现出来,并被察觉到;但在自然界,只有源于情感的思维能被察觉到。正因如此,人不知道地狱就在对邪恶之爱的情感中;天堂则在对良善之爱的情感中。人之所以不知道,并且没有发觉这一点,是因为对邪恶之爱的欲望从遗传而来,它们在意愿中是令人快乐的,因而在理解或认知中是令人愉悦的;人不会反省令人快乐和愉悦的事,因为这种事会牵引他的心智,如同湍急的河流运载船只。所以,那些沉浸在这些快乐和愉悦中的人不可能来到对良善与真理之爱的情感的快乐这里来,除非像那些甩开强壮的臂膀奋力划桨、逆流而上的人那样。而那些没有深陷其中的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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