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624.启14:5.“在他们口中察不出谎言来”表他们不会出于狡猾和企图谈论并说服人相信虚假与邪恶。“口”表示言论、讲道和教义(452节),“谎言”表示通过虚假说服人相信邪恶,尤其是出于狡猾和企图的说服;因为凡出于狡猾和诡诈说服人相信某事的人,也是出于企图进行说服;事实上,狡猾和诡诈自己另有盘算,并将其目的掩藏起来,一有机会就行出来。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和谎话;“诡诈”(deceit,或译诡计)表示出于企图的虚假和谎话;如以下经文:
耶稣就指着拿但业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里面是没有诡诈的。(约翰福音1:47);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说谎言,口中也没有诡诈的舌头。(西番雅书3:13)
他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53:9)
富户满行强暴,居民也说谎言,他们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诗篇120:2,3)
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的人中,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6)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计围绕我。(何西阿书 11:12)
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同伴,你要从我的坛那里把他捉去,他必要治死。(出埃及记21:14)
以诡诈为耶和华行事的,必受咒诅。(耶利米书48:1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5:26-27; 8:5; 14:14; 23:26;何西阿书7:16;西番雅书1:9;诗篇17:1; 24:4; 35:20, 21; 36:3; 50:19; 52:2, 4; 72:14; 109:2; 119:118;约伯记13:7; 27:4)。在圣言中,“毒蛇”、“鳄鱼”和“蝰蛇”表示诡诈之人,它们的“毒液”表示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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