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三者,即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因为它们为一,正如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活动为一
40.⑴除非以对人来说,灵魂、身体和发出的活动的方式,因而除非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是灵魂,被称为子的人身是该灵魂的身体,圣灵是发出的活动,否则任何人都绝无可能明白同时也是一体的圣三一。1
⑵因此,在基督教会的各个地方,人们都承认在基督里,神和人,也就是神性和人性如同人的灵魂和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在那里,这种承认是由于《亚他那修信经》。
⑶所以凡明白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以及由此产生的活动之人都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明白神的三位一体,同时明白神的一体。
⑷一个理性的人知道,或可能会知道,儿子的灵魂来自父亲,灵魂以母亲子宫里的身体为衣服给自己穿上,之后一切活动都从这两者发出。
⑸凡知道灵魂与身体的合一之人也都知道,或可能会知道,灵魂的生命在身体里面;因此,身体的生命就是灵魂的生命。
⑹所以灵魂活着,并因此在身体里并从身体感觉和活动;身体从自己活着,感觉并活动,但其实一直从灵魂如此行。
⑺这是因为灵魂的一切都是身体的,身体的一切都是灵魂的;它们的合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而非其它原因,
⑻灵魂单独凭自己通过身体进行运作只是一个表象;而事实上,它在身体里并从身体进行运作。
⑼一个知道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的理性之人从这些事就能明白主的这些话: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一切都是父的。(约翰福音16:15; 17:10)
父的一切都到祂这里来。(约翰福音6:37)
父已将一切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因父作工,所以子也作工。(约翰福音5:17, 19)
看见并认识子的人,也就看见并认识父。(约翰福音14:7, 9)
那些在子里面合而为一的人,也在父里面合而为一。(约翰福音17:21)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5:37; 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7:21)
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哥罗西书2: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在这些经文中,“子”是指父的人身。
⑽从这些话可知,神性和神的儿子我们救主的灵魂,明显不是两个,而是同一个。
注:1.前面已经充分说明,神的儿子是父神的人身,因为除了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外,母亲马利亚还生了什么呢?正因如此,从出生时起,祂就被称为“神的儿子”,因为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
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马利亚所生的圣者就是来自父的神性在其中的人身。
52.“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主凭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驱散虚假。圣言经常提及“剑”、“刀”和“长剑”,它们无非是指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相反的意义上,则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战争”表属灵的战争,也就是真理攻击虚假和虚假攻击真理的战争;因此“战争武器”就表示诸如属灵战争中所使用的那类事物。显然,此处“剑”表示主驱散虚假,因为是所看到的这剑是“从祂口中出来”的。从主口中出来就是从圣言出来,因为圣言是主亲口说的。由于圣言需藉教义来理解,因此“剑”也表教义。它之所以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因为它能刺透内心和灵魂。
为说明“剑”在此表示主藉圣言驱散虚假,特引用一些提及刀剑的经文:
有刀剑临到巴比伦,她的首领与智慧人;有刀剑临到矜夸的人,他们就成为愚昧;有刀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有刀剑临到她的马匹、战车;有刀剑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必干涸。(耶利米书50:35-38)
这些话是指着巴比伦说的,“巴比伦”表示那些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人,因此成为愚昧的“矜夸的人”和刀剑所临到的马匹并战车,以及被抢夺的“宝物”,就表示其教义的虚假。干旱临到、它们就必干涸的“众水”表示真理(参看50节)。
你要预言说,一把磨利发亮的剑,磨利为要大行杀戮;要第三次使这剑;刺透的剑;大大刺透、刺入内部的剑,好叫跌倒的事加增。(以西结书21:9-20)
此处“剑”也表示教会中真理的荒废。
耶和华用剑向凡有血肉的行判罚,被耶和华刺死的必多。(以赛亚书66:16)
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那些因虚假灭亡的人就被称为“被耶和华刺死的”。
灭命的都来到旷野中一切高岗上;耶和华的剑,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尽行杀灭。(耶利米书12:12)
因为旷野的剑,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才得粮食。(耶利米哀歌5:9)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撒迦利亚书11:17)
临到牧人右眼的“剑”是指他所理解的虚假。
世人性如烈火,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看哪,他们口中喷吐恶言;嘴里有剑。(诗篇59:7)
他们磨舌如剑,发出苦毒的言语。(诗篇64:3)
其它地方的剑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13:13, 15; 21:14-15; 27:1; 31:7-8),耶利米书(2:30; 5:12; 11:22; 14:13-18),以西结书(7:15; 32:10-12)。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以下经文中所说的“剑”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祂来不是把和平,而是把剑带到地上。(马太福音10:34)
耶稣说,没有钱囊和口袋的,卖衣服买剑。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剑。祂对他们说,够了。(路加福音22:36, 38)
凡持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1-52)
论到时代的末了,耶稣说: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众民族当中,最后耶路撒冷要被践踏。(路加福音21:24)
“时代的末了”是指教会的末期;“剑”是指毁灭真理的虚假;“众民族”是指众邪恶;被践踏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因此很明显,“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藉圣言驱散。以下启示录经文所表相同:
又有一把大剑赐给那骑红马的。(启示录6:4)
有利剑从骑白马者的口中出来,祂用这剑击杀列族。其余的被骑白马者的剑杀了。(启示录19:15, 21)
“骑白马者”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这在13和16节经文说得很清楚。诗篇中的“剑”所表相同:
大能者啊,愿你的大腿边佩剑。乘驾真理之道。你的箭锋利。(诗篇45:3-5)
这论及主。另有:
愿圣民高兴,愿他们口中的剑在手里。(诗篇149:5-6)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口如利剑。(以赛亚书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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