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

4.⑴知道并承认神为

第一章 神的一体,或有一位神 

4.⑴知道并承认神为一,是教会一切教义事物中至高和至内在的,因而是普遍的。

⑵除非有一位神,否则宇宙就不能被创造并保存。

⑶一个不承认神的人没有教会,因而没有天堂在里面。

⑷教会的东西在一个不承认一位神,而是承认数个神的人里面无法凝聚在一起。

⑸有一个由神那里从天使天堂而出、进入人灵魂的普遍流注,即:有一位神,祂是一。

⑹人类理性若愿意,就能从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中感知到有一位神,还感知到祂为一。

⑺正因如此,全世界凡拥有宗教和正常理性的民族,没有一个不认可并承认一位神的。

⑻圣经,因而基督教界的教会教义都教导,有一位神。

页边注释:神学主题占据人类心智的最高区域。这些主题是无数的。神在它们中间。有一个流注从祂,如同从一轮太阳向下进入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因此,言语,就像关于祂的知识一样,渗透并充满这一切事物。与祂的结合使人成为祂的形像。结合通过爱和智慧实现。

⑼但就这一位神的品质而言,各人民和民族都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⑽许多原因导致他们在神和祂的一体方面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婚姻之爱 #62

62.⑶这爱和主与教

62.⑶这爱和主与教会的婚姻之间存在对应关系。换句话说,由于主爱教会,并希望教会也爱祂,所以丈夫和妻子彼此相爱。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两种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然而却不知道它的性质。所以,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64节)详细解释这种对应关系;在此提及它是为了说明,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因为它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属天、属灵和神圣的婚姻。这种对应关系也可从“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推知,如前节所述(60节),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形成人里面的教会。事实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和仁与信的婚姻是一回事,因为良善关乎仁,真理关乎信。人们不得不承认,该婚姻形成教会,因为这是一个普世真理。凡普世真理,人一听闻就承认。这是由于主的流注,同时由于天堂所给出的确认。由于教会来自主,因而是主的;且婚姻之爱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可知,这爱出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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