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

4.⑴知道并承认神为

第一章 神的一体,或有一位神 

4.⑴知道并承认神为一,是教会一切教义事物中至高和至内在的,因而是普遍的。

⑵除非有一位神,否则宇宙就不能被创造并保存。

⑶一个不承认神的人没有教会,因而没有天堂在里面。

⑷教会的东西在一个不承认一位神,而是承认数个神的人里面无法凝聚在一起。

⑸有一个由神那里从天使天堂而出、进入人灵魂的普遍流注,即:有一位神,祂是一。

⑹人类理性若愿意,就能从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中感知到有一位神,还感知到祂为一。

⑺正因如此,全世界凡拥有宗教和正常理性的民族,没有一个不认可并承认一位神的。

⑻圣经,因而基督教界的教会教义都教导,有一位神。

页边注释:神学主题占据人类心智的最高区域。这些主题是无数的。神在它们中间。有一个流注从祂,如同从一轮太阳向下进入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因此,言语,就像关于祂的知识一样,渗透并充满这一切事物。与祂的结合使人成为祂的形像。结合通过爱和智慧实现。

⑼但就这一位神的品质而言,各人民和民族都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⑽许多原因导致他们在神和祂的一体方面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婚姻之爱 #531

531.⑹婚姻之爱同

531.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有些婚姻看似缺乏婚姻之爱,其实这爱是存在的;而有些婚姻看似拥有婚姻之爱,其实这爱并不存在。这两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能从真正的婚姻之爱(参看57-73节)、冷淡和分离的因素(参看234-260节)、婚姻中的表面爱情和友谊的因素(参看271-292节)等章节的论述获知。但外在表象给不出关于报应的任何结论。唯一给出结论的事实就是居于人的意愿,并得以保存的婚姻原则,无论他的婚姻状态如何。这婚姻原则就像衡量婚姻之爱的一杆秤。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人类生命的瑰宝和基督教的宝库,如前所述(457—458节)。既然如此,那么这爱有可能存在于一方配偶里面,同时却不存在于另一方配偶里面;它有可能隐藏得太深,以致此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它;它也有可能随着人在世生命的行进而被植入。原因在于,这爱紧紧跟随宗教的步伐,并且宗教因是主与教会的婚姻,故是这爱的起点和注入。因此,死后,婚姻之爱照各人的属灵理性生命而报应各人。此外,凡享有婚姻之爱的报应之人离世后,都会在天堂拥有为他预备好的婚姻,无论他在世时拥有什么样的婚姻。由此得出以下结论:不要看婚姻或淫乱的表象,由此论断某个人是否拥有婚姻之爱。因此,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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