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

4.⑴知道并承认神为

第一章 神的一体,或有一位神 

4.⑴知道并承认神为一,是教会一切教义事物中至高和至内在的,因而是普遍的。

⑵除非有一位神,否则宇宙就不能被创造并保存。

⑶一个不承认神的人没有教会,因而没有天堂在里面。

⑷教会的东西在一个不承认一位神,而是承认数个神的人里面无法凝聚在一起。

⑸有一个由神那里从天使天堂而出、进入人灵魂的普遍流注,即:有一位神,祂是一。

⑹人类理性若愿意,就能从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中感知到有一位神,还感知到祂为一。

⑺正因如此,全世界凡拥有宗教和正常理性的民族,没有一个不认可并承认一位神的。

⑻圣经,因而基督教界的教会教义都教导,有一位神。

页边注释:神学主题占据人类心智的最高区域。这些主题是无数的。神在它们中间。有一个流注从祂,如同从一轮太阳向下进入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因此,言语,就像关于祂的知识一样,渗透并充满这一切事物。与祂的结合使人成为祂的形像。结合通过爱和智慧实现。

⑼但就这一位神的品质而言,各人民和民族都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⑽许多原因导致他们在神和祂的一体方面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婚姻之爱 #298

298.⑶女方在同意

298.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之所以必须征求父母意见,是因为他们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讨论并给出建议。出于判断力,是因为他们上了年纪;而判断力随年龄而来,因此能清楚看出合适之处和不合适之处。出于了解,就是既了解追求者,也了解他们的女儿。他们通过搜集信息了解追求者,至于他们的女儿,他们早就了解了,因此他们能以联合的眼光对他们俩得出结论。出于爱,是因为他们爱自己的女儿,会为她寻求最好的;事实上,为女儿找一个家,就等于照顾他们自己的家庭和他们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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