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章 神的一体,或有一位神
4.⑴知道并承认神为一,是教会一切教义事物中至高和至内在的,因而是普遍的。
⑵除非有一位神,否则宇宙就不能被创造并保存。
⑶一个不承认神的人没有教会,因而没有天堂在里面。
⑷教会的东西在一个不承认一位神,而是承认数个神的人里面无法凝聚在一起。
⑸有一个由神那里从天使天堂而出、进入人灵魂的普遍流注,即:有一位神,祂是一。
⑹人类理性若愿意,就能从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中感知到有一位神,还感知到祂为一。
⑺正因如此,全世界凡拥有宗教和正常理性的民族,没有一个不认可并承认一位神的。
⑻圣经,因而基督教界的教会教义都教导,有一位神。
页边注释:神学主题占据人类心智的最高区域。这些主题是无数的。神在它们中间。有一个流注从祂,如同从一轮太阳向下进入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因此,言语,就像关于祂的知识一样,渗透并充满这一切事物。与祂的结合使人成为祂的形像。结合通过爱和智慧实现。
⑼但就这一位神的品质而言,各人民和民族都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⑽许多原因导致他们在神和祂的一体方面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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