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

4.⑴知道并承认神为

第一章 神的一体,或有一位神 

4.⑴知道并承认神为一,是教会一切教义事物中至高和至内在的,因而是普遍的。

⑵除非有一位神,否则宇宙就不能被创造并保存。

⑶一个不承认神的人没有教会,因而没有天堂在里面。

⑷教会的东西在一个不承认一位神,而是承认数个神的人里面无法凝聚在一起。

⑸有一个由神那里从天使天堂而出、进入人灵魂的普遍流注,即:有一位神,祂是一。

⑹人类理性若愿意,就能从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中感知到有一位神,还感知到祂为一。

⑺正因如此,全世界凡拥有宗教和正常理性的民族,没有一个不认可并承认一位神的。

⑻圣经,因而基督教界的教会教义都教导,有一位神。

页边注释:神学主题占据人类心智的最高区域。这些主题是无数的。神在它们中间。有一个流注从祂,如同从一轮太阳向下进入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因此,言语,就像关于祂的知识一样,渗透并充满这一切事物。与祂的结合使人成为祂的形像。结合通过爱和智慧实现。

⑼但就这一位神的品质而言,各人民和民族都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⑽许多原因导致他们在神和祂的一体方面持不同看法,并仍会持不同看法。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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