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章 一个圣三一是存在的,即父、子、圣灵
39.⑴全世界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性的地方,都承认并接受神的一体。
⑵因此,知道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可能的;因为若知道了它,事实上只是提一下,一个人就会认为神的三位一体是多神;而无论宗教信仰,还是正常理性,都憎恶多神。
⑶关于神的三位一体的知识只能从启示,因而只能从圣言获得;这种知识也无法被接受,除非神的三位一体也是神的一体,因为若非如此,就会有一个矛盾,这个矛盾会产生虚无的东西。
⑷在神的儿子,世界的救主出生之前,神的三位一体不是实际存在的;在此之前,三位一体中的一体和一体中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⑸人类的拯救依赖于神的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同时也是一体。
⑹同时也是一体的神的三位一体是指一个位格里面的圣三一。
⑺主世界的救主教导,有一个圣三一,即父、子、灵,因为祂吩咐祂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去施洗(马太福音28:19)。祂还说,祂要从父那里差圣灵给他们(约翰福音15:26)。此外,祂经常提到父的名,自称是祂的儿子,并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另外,当耶稣在约旦河受洗时,从父那里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灵以鸽子的形式出现在祂上面(马太福音3:16-17; 马可福音1:10-11; 路加福音3:22; 约翰福音1:32-33)。天使加百列也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至高者”就是父神。使徒们同样在书信中多次提到父、子、圣灵;约翰在约翰一书中说,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父、圣言、圣灵(约翰一书5:8),等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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