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9

39.⑴全世界凡有宗

第一章 一个圣三一是存在的,即父、子、圣灵

39.⑴全世界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性的地方,都承认并接受神的一体。

⑵因此,知道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可能的;因为若知道了它,事实上只是提一下,一个人就会认为神的三位一体是多神;而无论宗教信仰,还是正常理性,都憎恶多神。

⑶关于神的三位一体的知识只能从启示,因而只能从圣言获得;这种知识也无法被接受,除非神的三位一体也是神的一体,因为若非如此,就会有一个矛盾,这个矛盾会产生虚无的东西。

⑷在神的儿子,世界的救主出生之前,神的三位一体不是实际存在的;在此之前,三位一体中的一体和一体中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⑸人类的拯救依赖于神的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同时也是一体。

⑹同时也是一体的神的三位一体是指一个位格里面的圣三一。

⑺主世界的救主教导,有一个圣三一,即父、子、灵,因为祂吩咐祂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去施洗(马太福音28:19)。祂还说,祂要从父那里差圣灵给他们(约翰福音15:26)。此外,祂经常提到父的名,自称是祂的儿子,并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另外,当耶稣在约旦河受洗时,从父那里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灵以鸽子的形式出现在祂上面(马太福音3:16-17; 马可福音1:10-11; 路加福音3:22; 约翰福音1:32-33)。天使加百列也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至高者”就是父神。使徒们同样在书信中多次提到父、子、圣灵;约翰在约翰一书中说,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父、圣言、圣灵(约翰一书5:8),等等。


婚姻之爱 #494

494.⒁三级和四级

494.⒁三级和四级通奸,无论在行为上有没有犯下,都照着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而算为罪恶。出于理性或理解力所犯的三级通奸,和出于意愿所犯的四级通奸是严重的,因而是罪恶;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参与其中的理解力或意愿的性质,这一点从刚才的讨论(490-493节)可以看出来。原因在于,正是意愿和理解力使得一个人成为人。事实上,这二者不仅是心智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而且还是身体中所发生一切的源头。谁不知道身体不会凭自己行动,而是意愿藉着身体行动?嘴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思维藉着嘴巴说话?所以,若意愿被拿走,行为立时停止;若思维被拿走,嘴里的话立时停止。因此,显而易见,在行为上所犯通奸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理解力和意愿参与其中的程度和性质。从主的话清楚可知,即便它们在行为上没有犯,也是一样严重: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通奸了。(马太福音5:27,28

在心里犯通奸就是在意愿中犯通奸

有许多原因使得通奸者没有在行为上犯通奸,而是在意愿和理解力上犯了通奸。人们克制行为上的通奸是因为害怕世间法律及其制裁;害怕名声扫地,因而失去尊重;害怕由此染上疾病;害怕家中妻子吵闹,因而生活不得安宁;害怕遭到丈夫或亲属的报复;以及害怕被仆人殴打;因为贫穷,或贪婪;因为疾病、自虐、年龄或性无能而造成的疲软,从而害怕陷入窘境。若有人出于这些或类似原因而在行为上克制通奸,却在意愿和理解力上赞成它们,那他仍是一个通奸者。因为他还认为这类行为不是罪,在灵里认为它们在神眼里并非不合法。他就这样在灵里犯了通奸,尽管没有在身体上,在世界面前犯下。所以死后,当他成为一个灵时,就会公开赞成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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