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9

39.⑴全世界凡有宗

第一章 一个圣三一是存在的,即父、子、圣灵

39.⑴全世界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性的地方,都承认并接受神的一体。

⑵因此,知道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可能的;因为若知道了它,事实上只是提一下,一个人就会认为神的三位一体是多神;而无论宗教信仰,还是正常理性,都憎恶多神。

⑶关于神的三位一体的知识只能从启示,因而只能从圣言获得;这种知识也无法被接受,除非神的三位一体也是神的一体,因为若非如此,就会有一个矛盾,这个矛盾会产生虚无的东西。

⑷在神的儿子,世界的救主出生之前,神的三位一体不是实际存在的;在此之前,三位一体中的一体和一体中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⑸人类的拯救依赖于神的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同时也是一体。

⑹同时也是一体的神的三位一体是指一个位格里面的圣三一。

⑺主世界的救主教导,有一个圣三一,即父、子、灵,因为祂吩咐祂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去施洗(马太福音28:19)。祂还说,祂要从父那里差圣灵给他们(约翰福音15:26)。此外,祂经常提到父的名,自称是祂的儿子,并向门徒吹气说,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另外,当耶稣在约旦河受洗时,从父那里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灵以鸽子的形式出现在祂上面(马太福音3:16-17; 马可福音1:10-11; 路加福音3:22; 约翰福音1:32-33)。天使加百列也对马利亚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至高者”就是父神。使徒们同样在书信中多次提到父、子、圣灵;约翰在约翰一书中说,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父、圣言、圣灵(约翰一书5:8),等等。


婚姻之爱 #109

109.天使取出第六

109.天使取出第六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这一组同胞认真考虑了产生婚姻之爱的因素,达成两点共识:其中一个是子女的正确教育,另一个是明确的继承权。我们之所以选出这两个因素,是因为它们都指向并关注一个目标,即公共利益。这个目标通过婚姻来保障,因为通过婚姻之爱所孕育和生出的子女是父母的正统后代。父母之爱因他们的合法血缘关系而加深,作为这爱的对象,他们被抚养成为父母财产的继承人,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凭理性不难看出,公共利益建立在子女的正确教育和明确的继承权上。既有两性情爱,也有婚姻之爱。婚姻之爱看似和两性情爱一样,其实截然不同。这一种爱和另一种爱不在一个层面上,而是这一种在另一种里面,并且,在内之物比在外之物更珍贵。我们发现,婚姻之爱自创造时就存在于两性情爱里面,隐藏其中,犹如杏仁藏于杏壳。因此,当婚姻之爱从它的外壳,也就是两性情爱中破壳而出时,它在天使眼里闪耀如绿宝石,或月光石。这是因为,整个人类的福祉,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共利益,被刻在了婚姻之爱上。这就是我们对这爱之源头的判断。至于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认真讨论后得出以下结论:这源头就是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的退出和分离。实现这种退出和分离在丈夫那一方要靠智慧,在妻子那一方则靠对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两性情爱是人和动物所共享的,而婚姻之爱却是人类所特有的。所以,婚姻之爱从两性情爱中退出和分离到什么程度,人就在什么程度上成为一个人,而非动物。人从他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动物从它的爱获得活力或性能力。”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G(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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