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部分 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
概要:
I.有一个圣三一
II.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
III.创世之前,三位一体并不存在
IV.创世之后,三位一体存在于耶稣基督里面
V.这三位一体从圣言,也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但从《尼西亚信经》看不出来
VI.荒谬的观念源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
VII.这三位一体已经败坏了教会
VIII.它还歪曲了圣言
IX.因此才会有主所预言的“灾难”和“毁坏”
X.任何救赎都是不可能的,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
XI.三位一体在主救主里面;这就是为何要唯独靠近主,因为祂是救恩或永生
38.需要注意的是:
⑴普通人对圣三一所持的观念是,父神坐在高处,祂的儿子坐在祂右手边,他们差圣灵到人那里去。
⑵神职人员对圣三一所持的观念是,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和主,这三者拥有同一个本质。
⑶神职人员当中的智者所持的观念是,有三个相通的属性和品质;但三个位格是指不相通的属性和品质。
⑷圣三一的存在从《圣经》和理性可以证明。
⑸从三位格三位一体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的三位一体。
⑹如果神是一,那么属于神的三位一体,因而一位格三位一体必然存在。
⑺神的三位一体,也就是一位格三位一体,在成肉身的神,或耶稣基督里面。
⑻这一点从《圣经》可以证实。
⑼这一点也可从理性证实,因为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
⑽使徒教会从未想过三位格三位一体,这从他们的信经明显看出来。
⑾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议会发明的。
⑿它由此传到那个时代之后,直到现代的众教会。
⒀在今天之前,该教义无法被纠正。
⒁三位格三位一体已经使整个教会都颠倒了,并歪曲了教会中的每一个事物。
⒂所有人都声称,它是不可理解的;必须在服从信仰的情况下保持理解力。什么是“自永恒所生的一个儿子”呢?
⒃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里面有一体。
528.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教会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人能守全律法,人甚至不能遵行,因为凡违反十诫中的一条者就违反了全部。然而,这种说法和它听上去的并不一样。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凡有意或确认违反一条诫命者就违反了其余的,因为有意或经确认行事就是完全否认这种行为是一种罪,凡否认它是罪的人也不在乎违反其它诫命。谁不知道,人若是一个通奸者,不会因此就成了一个杀人犯、小偷或作假见证的人,也不想成为这种人?但是,凡有意或经确认成为通奸者的人,会视一切宗教忌讳,因而视杀人、偷盗和作假见证为无足轻重。他之所以克制这些行为,非因它们是罪,乃因他害怕法律和丧失名声。有意和确定的通奸者视教会和宗教的禁令为一文不值(参看490-493节,500,521—522节中的两个记事)。若人有意或经确认违反任何其它诫命,情形也一样;他违反了其余的,因为他不认为它们当中的任意一条是一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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