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部分 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
概要:
I.有一个圣三一
II.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
III.创世之前,三位一体并不存在
IV.创世之后,三位一体存在于耶稣基督里面
V.这三位一体从圣言,也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但从《尼西亚信经》看不出来
VI.荒谬的观念源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
VII.这三位一体已经败坏了教会
VIII.它还歪曲了圣言
IX.因此才会有主所预言的“灾难”和“毁坏”
X.任何救赎都是不可能的,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
XI.三位一体在主救主里面;这就是为何要唯独靠近主,因为祂是救恩或永生
38.需要注意的是:
⑴普通人对圣三一所持的观念是,父神坐在高处,祂的儿子坐在祂右手边,他们差圣灵到人那里去。
⑵神职人员对圣三一所持的观念是,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和主,这三者拥有同一个本质。
⑶神职人员当中的智者所持的观念是,有三个相通的属性和品质;但三个位格是指不相通的属性和品质。
⑷圣三一的存在从《圣经》和理性可以证明。
⑸从三位格三位一体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的三位一体。
⑹如果神是一,那么属于神的三位一体,因而一位格三位一体必然存在。
⑺神的三位一体,也就是一位格三位一体,在成肉身的神,或耶稣基督里面。
⑻这一点从《圣经》可以证实。
⑼这一点也可从理性证实,因为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
⑽使徒教会从未想过三位格三位一体,这从他们的信经明显看出来。
⑾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议会发明的。
⑿它由此传到那个时代之后,直到现代的众教会。
⒀在今天之前,该教义无法被纠正。
⒁三位格三位一体已经使整个教会都颠倒了,并歪曲了教会中的每一个事物。
⒂所有人都声称,它是不可理解的;必须在服从信仰的情况下保持理解力。什么是“自永恒所生的一个儿子”呢?
⒃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里面有一体。
第20章 找情妇或纳妾
462.上一章(淫行)也提到了找情人,意思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我们所说的找情妇或纳妾是指一个已婚男子与另一个女人的私通。若不对这二者加以区分,人们会混用这两个词,仿佛它们是一个意思,因而是指一回事。然而,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关系:“找情人”这个术语适合第一种,因为情人是指堕落的女人;而“找情妇或纳妾”这个术语适合第二种,因为情妇或妾是指床上的额外性伴侣。所以,为了区分它们,我们指定“找情人”来表示婚前与一个女人的私通,指定“找情妇或纳妾”来表示婚后与一个女人的私通。
此处论述“找情妇或纳妾”需条理分明,只有条理分明,才能一方面揭示婚姻的性质,另一方面揭示通奸的性质。婚姻与通奸是对立面,这在前面有关它们对立的那一章(18章)已经先说明了。至于它们的对立何等之大,以及对立的性质,这只能凭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来理解,其中,“找情妇或纳妾”就是一个中间状态。不过,“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必须先把这两种方式彻底区分开,所以和前几章一样,本章也要分为如下若干节:
⑴找情妇或纳妾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彼此截然不同,一种与妻子联结,一种与妻子分离。
⑵对基督徒来说,与妻子联结的找情妇或纳妾是完全不合法的、可憎的。
⑶它是在基督教界被定罪并逐出的一夫多妻。
⑷它是摧毁婚姻原则,即基督徒生命珍宝的淫乱。
⑸与妻子分离的找情妇或纳妾若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的理由,就不是违法的。
⑹找情妇或纳妾的合法理由和离婚的合法理由是一样的,只是妻子仍留在家中。
⑺找情妇或纳妾的正当理由和分床的正当理由是一样的。
⑻找情妇或纳妾的重大理由既有纯正的,也有不纯正的。
⑼重大理由若基于公义,就是纯正的。
⑽重大理由若非基于公义,即便表面看似公义,也是不纯正的。
⑾出于合法、正当、纯正重大理由找情妇或纳妾的男人有可能同时拥有婚姻之爱。
⑿在与情妇或妾的关系存续期间,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不合法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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