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8

概要:I.有一个

第五部分 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

概要:

I.有一个圣三一

II.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

III.创世之前,三位一体并不存在

IV.创世之后,三位一体存在于耶稣基督里面

V.这三位一体从圣言,也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但从《尼西亚信经》看不出来

VI.荒谬的观念源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

VII.这三位一体已经败坏了教会

VIII.它还歪曲了圣言

IX.因此才会有主所预言的“灾难”和“毁坏”

X.任何救赎都是不可能的,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

XI.三位一体在主救主里面;这就是为何要唯独靠近主,因为祂是救恩或永生

38.需要注意的是:

⑴普通人对圣三一所持的观念是,父神坐在高处,祂的儿子坐在祂右手边,他们差圣灵到人那里去。

⑵神职人员对圣三一所持的观念是,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和主,这三者拥有同一个本质。

⑶神职人员当中的智者所持的观念是,有三个相通的属性和品质;但三个位格是指不相通的属性和品质。

⑷圣三一的存在从《圣经》和理性可以证明。

⑸从三位格三位一体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的三位一体。

⑹如果神是一,那么属于神的三位一体,因而一位格三位一体必然存在。

⑺神的三位一体,也就是一位格三位一体,在成肉身的神,或耶稣基督里面。

⑻这一点从《圣经》可以证实。

⑼这一点也可从理性证实,因为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

⑽使徒教会从未想过三位格三位一体,这从他们的信经明显看出来。

⑾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议会发明的。

⑿它由此传到那个时代之后,直到现代的众教会。

⒀在今天之前,该教义无法被纠正。

⒁三位格三位一体已经使整个教会都颠倒了,并歪曲了教会中的每一个事物。

⒂所有人都声称,它是不可理解的;必须在服从信仰的情况下保持理解力。什么是“自永恒所生的一个儿子”呢?

⒃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里面有一体。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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