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部分 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
概要:
I.有一个圣三一
II.父、子、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
III.创世之前,三位一体并不存在
IV.创世之后,三位一体存在于耶稣基督里面
V.这三位一体从圣言,也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但从《尼西亚信经》看不出来
VI.荒谬的观念源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
VII.这三位一体已经败坏了教会
VIII.它还歪曲了圣言
IX.因此才会有主所预言的“灾难”和“毁坏”
X.任何救赎都是不可能的,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
XI.三位一体在主救主里面;这就是为何要唯独靠近主,因为祂是救恩或永生
38.需要注意的是:
⑴普通人对圣三一所持的观念是,父神坐在高处,祂的儿子坐在祂右手边,他们差圣灵到人那里去。
⑵神职人员对圣三一所持的观念是,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和主,这三者拥有同一个本质。
⑶神职人员当中的智者所持的观念是,有三个相通的属性和品质;但三个位格是指不相通的属性和品质。
⑷圣三一的存在从《圣经》和理性可以证明。
⑸从三位格三位一体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的三位一体。
⑹如果神是一,那么属于神的三位一体,因而一位格三位一体必然存在。
⑺神的三位一体,也就是一位格三位一体,在成肉身的神,或耶稣基督里面。
⑻这一点从《圣经》可以证实。
⑼这一点也可从理性证实,因为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三位一体。
⑽使徒教会从未想过三位格三位一体,这从他们的信经明显看出来。
⑾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议会发明的。
⑿它由此传到那个时代之后,直到现代的众教会。
⒀在今天之前,该教义无法被纠正。
⒁三位格三位一体已经使整个教会都颠倒了,并歪曲了教会中的每一个事物。
⒂所有人都声称,它是不可理解的;必须在服从信仰的情况下保持理解力。什么是“自永恒所生的一个儿子”呢?
⒃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这三位一体里面有一体。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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