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严格意义上说,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就是圣言,神的神圣在圣言中
37.⑴在基督教会,圣言就是神圣本身,因为主的神性就在圣言里面,并来自圣言。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就是圣言和神的神圣。
⑵主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主,关乎主,因而本质上就是主自己。
⑶由于主是圣言,所以唯独祂是神圣的;祂是先知书经常提到的“以色列的圣者”;论到祂,先知书上也说,唯独祂是神。
⑷正因如此,约柜在帐幕中所在的地方被称为“圣所”,还被称为“至圣所”,因为约柜里面有律法,就是圣言的开端,约柜上面是施恩座,施恩座上面是基路伯,这一切都表示圣言方面的主。
⑸也正因如此,新耶路撒冷,也就是只靠近主,并从祂的圣言获取真理的教会被称为“圣”,还被称为“圣城”;里面有该教会的人被称为“圣民”;这教会就是但以理书(7:18-27)提到的那存到永永远远的“圣徒(即圣民)的国”。
⑹先知和使徒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70; 启示录18:20),是因为圣言是通过他们来写的。
⑺根据主所教导的圣言,圣灵被称为“真理的灵”(约翰福音14:17; 15:26; 16:13);论到真理的灵,主说,祂不是凭自己,乃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4);还说,祂就是那灵(约翰福音14:18; 16:14-22)。
⑻说话干犯“圣灵”的人之所以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是因为他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事实上,这种人没有宗教信仰。
⑼说话干犯“人子”的人之所以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是因为他否认这个或那个是教会中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却相信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并来自圣言。“人子”是指教会中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无法被每个人看到。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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