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7

37.⑴在基督教会,

第五章 从严格意义上说,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就是圣言,神的神圣在圣言中

37.⑴在基督教会,圣言就是神圣本身,因为主的神性就在圣言里面,并来自圣言。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就是圣言和神的神圣。

⑵主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主,关乎主,因而本质上就是主自己。

⑶由于主是圣言,所以唯独祂是神圣的;祂是先知书经常提到的“以色列的圣者”;论到祂,先知书上也说,唯独祂是神。

⑷正因如此,约柜在帐幕中所在的地方被称为“圣所”,还被称为“至圣所”,因为约柜里面有律法,就是圣言的开端,约柜上面是施恩座,施恩座上面是基路伯,这一切都表示圣言方面的主。

⑸也正因如此,新耶路撒冷,也就是只靠近主,并从祂的圣言获取真理的教会被称为“圣”,还被称为“圣城”;里面有该教会的人被称为“圣民”;这教会就是但以理书(7:18-27)提到的那存到永永远远的“圣徒(即圣民)的国”。

⑹先知和使徒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70; 启示录18:20),是因为圣言是通过他们来写的。

⑺根据主所教导的圣言,圣灵被称为“真理的灵”(约翰福音14:17; 15:26; 16:13);论到真理的灵,主说,祂不是凭自己,乃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4);还说,祂就是那灵(约翰福音14:18; 16:14-22)。

⑻说话干犯“圣灵”的人之所以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是因为他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事实上,这种人没有宗教信仰。

⑼说话干犯“人子”的人之所以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是因为他否认这个或那个是教会中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却相信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并来自圣言。“人子”是指教会中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无法被每个人看到。


婚姻之爱 #257

257.(21)第二

257.(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这个因素仅适用于那些其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变得冷淡之人;它因是内在冷淡的一个补充,故是一个附加或偶然因素。就这种人而言,婚外情(即婚外之爱,love outside marriage)内在是热的,因为它被认可和青睐。事实上,对这一种爱的冷就是对另一种爱的热。即便这热没有被感觉到,它仍存在于冷里面,甚至就在它正中间。此时它若真不在里面,就永远不可能复活。正是这热造成强迫感,并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以致一方将所缔结并具有法律保障的婚约视为无法挣脱的束缚。不过,若夫妻双方都打破了这些束缚,情况就不同了。

那些声明弃绝婚外情,认为婚姻之爱是天上的,并且就是天堂之人的情形截然不同;若他们体验到这一点,更是如此。对他们来说,婚约及其协定和法律及其规定被铭刻在他们心上,并刻得越来越深。就他们而言,这爱的约束无需那一纸婚约或法律规定来保证,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他们所享有的爱情本身。世上所确立的婚约和法律就出自爱情所固有的约定和律法,而不是反过来。正因如此,属于这爱的一切被感觉为自由;若非出于爱,就没有自由可言。我从天使那里听说,真正婚姻之爱的自由是最大的,因为这爱是所有爱中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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