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从严格意义上说,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就是圣言,神的神圣在圣言中
37.⑴在基督教会,圣言就是神圣本身,因为主的神性就在圣言里面,并来自圣言。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就是圣言和神的神圣。
⑵主就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主,关乎主,因而本质上就是主自己。
⑶由于主是圣言,所以唯独祂是神圣的;祂是先知书经常提到的“以色列的圣者”;论到祂,先知书上也说,唯独祂是神。
⑷正因如此,约柜在帐幕中所在的地方被称为“圣所”,还被称为“至圣所”,因为约柜里面有律法,就是圣言的开端,约柜上面是施恩座,施恩座上面是基路伯,这一切都表示圣言方面的主。
⑸也正因如此,新耶路撒冷,也就是只靠近主,并从祂的圣言获取真理的教会被称为“圣”,还被称为“圣城”;里面有该教会的人被称为“圣民”;这教会就是但以理书(7:18-27)提到的那存到永永远远的“圣徒(即圣民)的国”。
⑹先知和使徒被称为“圣”(路加福音1:70; 启示录18:20),是因为圣言是通过他们来写的。
⑺根据主所教导的圣言,圣灵被称为“真理的灵”(约翰福音14:17; 15:26; 16:13);论到真理的灵,主说,祂不是凭自己,乃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4);还说,祂就是那灵(约翰福音14:18; 16:14-22)。
⑻说话干犯“圣灵”的人之所以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是因为他否认主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事实上,这种人没有宗教信仰。
⑼说话干犯“人子”的人之所以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2),是因为他否认这个或那个是教会中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却相信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并来自圣言。“人子”是指教会中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无法被每个人看到。
255.⒆通奸是离婚的因素。离婚的因素有很多,它们可凭理性之光被看到,但如今却被隐藏起来。凭理性之光不难看出,婚姻是神圣的,通奸是亵渎的,以致婚姻与通奸截然对立。当对立双方相互作用时,一方会摧毁另一方,直到将其赶尽杀绝。当有妇之夫有目的地,也就是故意犯通奸时,婚姻之爱的情形就是这样。对那些了解天堂与地狱的人来说,这些因素会进入更清晰的理性之光。因为他们知道婚姻在天堂并来自天堂,而通奸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二者无法联结,就像天堂与地狱无法联结一样。如果它们在人里面联结,天堂就会立刻退出,而地狱则会进入。
正因如此,通奸是离婚的因素。故主说: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主之所以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是因为,为淫乱而休妻就是心智的彻底分离,也就是所谓的离婚。但因刚才所列举的特殊理由而休妻的其它情形是分离。若如此分离后又另娶妻,就是犯通奸;但若是离婚后再娶,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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