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因此,它通过人到达人,在教会主要通过神职人员到达平信徒
36.⑴若不从主耶稣基督那里,没有人能受圣灵,因为圣灵从父神通过祂发出。圣灵是指神性发出或行进。
⑵没有人能受圣灵,也就是接受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除非他直接靠近主,同时处于仁爱,或对主之爱。
⑶圣灵,也就是神性发出永远不会成为人的,而是始终属于与人同在的主。
⑷因此,圣灵所指的神圣不会在人里面变成固有的;它只是存留在接受它的人身上,只要这人信主,同时信取自圣言的真理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
⑸圣灵所指的神圣不会从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那里,而是从主通过一个人到另一个人。
⑹父神不差遣圣灵,也就是祂的神性通过主进入人;而是主从父神差遣它。
⑺神职人员因要从圣言教导关于主,关于来自祂的救赎和救恩的教义,所以应通过圣灵的应许和圣灵转移的代表来就职;但神职人员照着他生活的信仰来接受它。
⑻圣灵所指的神性从主藉着神职人员通过讲道、照着平信徒对由讲道而来的真理之教义的接受而行进到平信徒那里。
⑼也藉着圣餐的圣礼、照着事先的悔改而行进到平信徒那里。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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