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6

36.⑴若不从主耶稣

第四章 因此,它通过人到达人,在教会主要通过神职人员到达平信徒

36.⑴若不从主耶稣基督那里,没有人能受圣灵,因为圣灵从父神通过祂发出。圣灵是指神性发出或行进。

⑵没有人能受圣灵,也就是接受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除非他直接靠近主,同时处于仁爱,或对主之爱。

⑶圣灵,也就是神性发出永远不会成为人的,而是始终属于与人同在的主。

⑷因此,圣灵所指的神圣不会在人里面变成固有的;它只是存留在接受它的人身上,只要这人信主,同时信取自圣言的真理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

⑸圣灵所指的神圣不会从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那里,而是从主通过一个人到另一个人。

⑹父神不差遣圣灵,也就是祂的神性通过主进入人;而是主从父神差遣它。

⑺神职人员因要从圣言教导关于主,关于来自祂的救赎和救恩的教义,所以应通过圣灵的应许和圣灵转移的代表来就职;但神职人员照着他生活的信仰来接受它。

⑻圣灵所指的神性从主藉着神职人员通过讲道、照着平信徒对由讲道而来的真理之教义的接受而行进到平信徒那里。

⑼也藉着圣餐的圣礼、照着事先的悔改而行进到平信徒那里。


婚姻之爱 #486

486.⑹一级通奸出

486.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就本身而言,一切邪恶,因而包括一切通奸都是内在人和外在人同时做出的行为。内在人形成意图,外在人则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就本身而言,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谋划外在人行为的内在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内在人及其意图无法被人看到,所以在法庭上,每个人必须根据其言行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审判;法官也必须关注法律的内在含义。举例说明:如犯通奸的是以下几种人:青春期的男孩,他们尚不知通奸是一种比行淫更严重的罪恶;头脑极端简单的人;因疾病丧失清晰判断力的人;或以下情形所犯的通奸,处于发狂或精神极度亢奋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人实实在在陷入了精神错乱;因酗酒而神志不清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内在人或内在心智仅存在于处在非理性状态下的外在人里面。理性之人根据上述情况只将这类行为定性为通奸。然而,同样是这个人,法官会判他有罪,并根据法律惩罚他。但死后,这些通奸行为会照着存在于通奸者意愿里面的理解的同在、性质和能力而被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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