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因此,它通过人到达人,在教会主要通过神职人员到达平信徒
36.⑴若不从主耶稣基督那里,没有人能受圣灵,因为圣灵从父神通过祂发出。圣灵是指神性发出或行进。
⑵没有人能受圣灵,也就是接受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除非他直接靠近主,同时处于仁爱,或对主之爱。
⑶圣灵,也就是神性发出永远不会成为人的,而是始终属于与人同在的主。
⑷因此,圣灵所指的神圣不会在人里面变成固有的;它只是存留在接受它的人身上,只要这人信主,同时信取自圣言的真理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
⑸圣灵所指的神圣不会从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那里,而是从主通过一个人到另一个人。
⑹父神不差遣圣灵,也就是祂的神性通过主进入人;而是主从父神差遣它。
⑺神职人员因要从圣言教导关于主,关于来自祂的救赎和救恩的教义,所以应通过圣灵的应许和圣灵转移的代表来就职;但神职人员照着他生活的信仰来接受它。
⑻圣灵所指的神性从主藉着神职人员通过讲道、照着平信徒对由讲道而来的真理之教义的接受而行进到平信徒那里。
⑼也藉着圣餐的圣礼、照着事先的悔改而行进到平信徒那里。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那女人”表示天主教(723,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之事上变得疯狂(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327,379,681,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来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173,586,664节)。“为耶稣作见证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6,16,490,501,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的是“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717,718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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