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章 圣灵就是从一位无限、全能、全知和全在的神、通过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发出的神性
33.⑴圣灵不是独自或单独为神;它也不是如当今教会的教义所宣称的,从神通过作为来自三位格当中的一个位格的子发出的。
⑵这是完全不一致的;因为对一个位格的定义是,它不是另一个位格里面的一部分或品质,而是单独持续存在。
⑶有人说,尽管这一个的属性和品质与那一个的是分开的,然而他们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这种说法也是不一致的。
⑷这不仅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的观念,还产生对三神的承认;然而,根据《亚他那修信经》,鉴于基督教的信仰,这三者不能被称为三,而应被称为一。
⑸真相是,自永恒以来,或创世之前,并没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因而没有三个无限,三个非受造者,三个无穷、永恒、全能的存在,只有一位。
⑹相反,创世之后一个圣三一才产生,因为那时,从父生出子,从父通过子发出被称为圣灵的圣者。
⑺因此,由于父是子的灵魂和生命,子是父的人身,圣灵是神性发出,所以可知,它们不是单独持续存在,而是联合持续存在。
⑻由于按照秩序,这一位的特有属性衍生并变成为第二位,又从这第二位衍生并变成为第三位,所以它们是一个位格,因而是一位神。
⑼相对来说,正如在每位天使和每个人里面,一切活动都是从灵魂通过身体发出的。
⑽被《圣经》光照的理性可以感知到这一点,即:有一位格的三位一体,但没有三位格的三位一体,因为这是三神的三位一体。
112.最后,天使取出第九张纸,从中读到如下内容:“我们隔间的同胞将我们的判断力集中到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两个题目上,即:婚姻之爱及其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在细微地讨论婚姻之爱的源头时,为避免我们的推理模糊不清,我们将性爱(sexual love)区分为属灵、属世和肉体的:我们所说的属灵性爱指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它是属灵的;我们所说的属世性爱指的是多配偶的爱,因为它是属世的;我们所说的肉体性爱指的是淫乱之爱,因为它纯粹是肉体欲望。当我们以最敏锐的判断力审视婚姻之爱时,发现这爱只可能存在于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之间;它自创世时就是属天和至内在的,是一切善爱的灵魂和父亲;它被吹入我们的始祖(first forefathers),并能被吹入基督徒。此外,它联结的能力如此强大以至于能使两个心智合而为一、两个人好似一个人。这就是“他们成为一体”的意思。《创世记》清楚表明,这爱自创世时就被吹入: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
它能被吹入基督徒,这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耶稣说,难道你们没有读过,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4—6)
这里说的就是婚姻之爱的源头。至于这爱的活力或性能力的源头,我们从理论上认为,它是由心智的相似性和一致性产生的。因为当两个心智在婚姻生活中逐渐融合时,他们的思维从灵性上(spiritually)彼此亲吻,并将其活力或性能力注入他们的身体。”这张纸标注的字母是S(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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