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章 圣灵就是从一位无限、全能、全知和全在的神、通过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发出的神性
33.⑴圣灵不是独自或单独为神;它也不是如当今教会的教义所宣称的,从神通过作为来自三位格当中的一个位格的子发出的。
⑵这是完全不一致的;因为对一个位格的定义是,它不是另一个位格里面的一部分或品质,而是单独持续存在。
⑶有人说,尽管这一个的属性和品质与那一个的是分开的,然而他们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这种说法也是不一致的。
⑷这不仅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的观念,还产生对三神的承认;然而,根据《亚他那修信经》,鉴于基督教的信仰,这三者不能被称为三,而应被称为一。
⑸真相是,自永恒以来,或创世之前,并没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因而没有三个无限,三个非受造者,三个无穷、永恒、全能的存在,只有一位。
⑹相反,创世之后一个圣三一才产生,因为那时,从父生出子,从父通过子发出被称为圣灵的圣者。
⑺因此,由于父是子的灵魂和生命,子是父的人身,圣灵是神性发出,所以可知,它们不是单独持续存在,而是联合持续存在。
⑻由于按照秩序,这一位的特有属性衍生并变成为第二位,又从这第二位衍生并变成为第三位,所以它们是一个位格,因而是一位神。
⑼相对来说,正如在每位天使和每个人里面,一切活动都是从灵魂通过身体发出的。
⑽被《圣经》光照的理性可以感知到这一点,即:有一位格的三位一体,但没有三位格的三位一体,因为这是三神的三位一体。
933.启22:2.“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在中央”表示在至内层或核心处,因而在周围的一切事物中(44, 383节)。“街道”表示教会的教义真理(501, 917节)。“河”表示丰富的神性真理(409, 932节)。“这边和那边”表示在右和在左;在右的真理就是在清晰中的,在左的真理则是在模糊中的;因为在天上,南边表示清晰的真理,在右;北边表示模糊的真理,在左(901节)。“生命树”表示主的神性之爱(89节)。“果子”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也就是所谓的“好行为”或“善行”,对此,下一节会论述。“十二”表示全部,论及教会的良善与真理(348节)。将这些内容合成一个意思,可推知:“流在城的街道中央,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回果子”表示那在新教会的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的,是在其神性之爱中的主,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皆从祂流出。
这一切就发生在那些直接转向主,并避开邪恶因它们是罪的人,因而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教会,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身上。而那些不直接转向主的人则无法与祂结合,因而也无法与父结合,进而无法处于来自神性的爱;事实上,注视祂才产生结合,当然不是纯理性地注视,而是出于意愿情感的理性注视;除非人守祂的诫命,否则,意愿的情感不会被赐下;因此,主说:
遵守我命令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4)
之所以说在教义、因而生活的真理至内层或核心处,是因为在属灵的事上,一切通过至内层或核心存在,并从至内层或核心发出,正如核心处的火与光向周边散发;或如同热与光从也在核心处的太阳散发到宇宙中。这种情形发生在最小的事物里面,如同发生在最大的事物里面。由于所表示的是一切真理的至内层或核心处,故经上说“在城的街道与河的中央”,而不是说“在河的两边”,尽管所指的就是在两边。当主在至内层或核心处时,一切爱与仁的良善皆通过祂存在,并从祂发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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