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一章 圣灵就是从一位无限、全能、全知和全在的神、通过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发出的神性
33.⑴圣灵不是独自或单独为神;它也不是如当今教会的教义所宣称的,从神通过作为来自三位格当中的一个位格的子发出的。
⑵这是完全不一致的;因为对一个位格的定义是,它不是另一个位格里面的一部分或品质,而是单独持续存在。
⑶有人说,尽管这一个的属性和品质与那一个的是分开的,然而他们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本质;这种说法也是不一致的。
⑷这不仅不可避免地产生三神的观念,还产生对三神的承认;然而,根据《亚他那修信经》,鉴于基督教的信仰,这三者不能被称为三,而应被称为一。
⑸真相是,自永恒以来,或创世之前,并没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因而没有三个无限,三个非受造者,三个无穷、永恒、全能的存在,只有一位。
⑹相反,创世之后一个圣三一才产生,因为那时,从父生出子,从父通过子发出被称为圣灵的圣者。
⑺因此,由于父是子的灵魂和生命,子是父的人身,圣灵是神性发出,所以可知,它们不是单独持续存在,而是联合持续存在。
⑻由于按照秩序,这一位的特有属性衍生并变成为第二位,又从这第二位衍生并变成为第三位,所以它们是一个位格,因而是一位神。
⑼相对来说,正如在每位天使和每个人里面,一切活动都是从灵魂通过身体发出的。
⑽被《圣经》光照的理性可以感知到这一点,即:有一位格的三位一体,但没有三位格的三位一体,因为这是三神的三位一体。
556.“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表凡不爱自己胜过主的。“爱惜性命(soul,或灵魂)”表示爱自己和这个世界,因为“性命”(即灵魂)表示人自己的生命,就是每个人生来所拥有的,这生命就是爱自己与这个世界高于一切;因此,“不爱惜性命(或灵魂)”表示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主和属于主的事物;“虽至于死”表示宁愿去死;所以,这是说爱主高于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宁愿去死,也不从这两种爱中退出。主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凡得着性命的,将要失丧性命,凡为耶稣失丧性命的,将要得着性命。(马太福音10:39;路加福音17:33)
爱惜自己性命的,就失丧性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性命的,就要保守性命到永生。(约翰福音12:25)
耶稣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凡要救自己性命的,必丧掉性命;凡为我丧掉性命的,必得着性命。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为自己灵魂的代价呢?(马太福音16:24, 26;马可福音8:34-37;路加福音9:24-25)
“爱主”表示喜欢遵守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24)。原因在于,祂本人就是祂自己的诫命,因为诫命来自祂,因此祂在这些诫命里面,进而在生命刻有诫命的人里面;诫命就铭刻在意愿并行出诫命的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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