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2

32.共性:I.

第四部分 圣灵

32.共性:

I.圣灵就是从一位无限、全能、全知和全在的神发出的神性。1

II.就其本质而言,圣言就是那神自己;但在接受它的主体里面,它是神性发出。

III.被称圣灵的神性从那神自己通过祂的人身发出;相对来说,正如从人发出的东西,也就是说,正如他的教导和活动从他的灵魂通过他的身体发出。

IV.从神通过祂的人身发出、被称为圣灵的神性经过天使天堂,并通过天使天堂进入世界,因而通过天使进入世人。

V.因此,它通过人到达人,在教会主要通过神职人员到达平信徒;神圣之物不断被赐下,若不靠近主,这神圣之物就会逐渐退去。

VI.从严格意义上说,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就是圣言和其中的神性真理。

VII.它的活动是教导、改造、重生,因而复活和拯救。

VIII.任何人认识并承认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认识并承认神;任何人行这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

IX.对人来说,灵就是他的聪明和凡由此发出的东西。

注:1.本节的标题草稿可见于Nordenskjold的手稿中关于“主救赎主”那一节末尾,如下所示:

圣灵是从一位无限的神发出的神性;它是从神通过在世上所取的人身发出的活动和美德。

它由父神那里从主发出。

它行进到神职人员,又从他们行进到平信徒。

它从主通过圣言发出。

圣灵指的是神性美德和活动:这活动就是更新、改造和重生,以及随它们而来的从恶中洁净,罪的赦免和拯救。

人的灵是指他的聪明,因而也指从这聪明发出的他的美德和活动。

圣灵是指从一位神发出的神性活动和美德。它由父神那里从主发出,而不是反过来......

它流入那些信主的人,若按照秩序,则流入神职人员,从而通过他们流入平信徒。

婚姻之爱 #485

485.⑸通奸分为四

485.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这些等级不是种类,但适用于各个种类,并区分它们的邪恶或良善是更大还是更小。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确定每种通奸应算为更温和,还是算为更严重。众所周知,环境和突发事件使一切事千差万别。然而,一个人凭其理性微光以一种方式看待它们,一个法官则出于法律以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而主出于此人的心智状态又以一种方式来看待。正因如此,我们才说到罪的定性、宣布,以及死后的归罪。人照其理性微光决定罪的定性;法官照法律决定罪的宣布;主照这个人的心智状态决定归罪。无需解释就能看出,这三种情况彼此截然不同。人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凭理性评估可能会判某人无罪,而坐在法庭上的法官根据法律可能会判他有罪;而法官也有可能会判一个死后下地狱的人为无罪。原因在于,法官照着行为做出判决;但死后,每个人皆照其在意愿、因而在理解力中所形成的意图,以及他的理解力、因而意愿的确认程度而受审判。而法官无法看到这些。然而,这两种审判都是公正的,因为一种关注世间社会的利益,另一种关注天堂社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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