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2

32.共性:I.

第四部分 圣灵

32.共性:

I.圣灵就是从一位无限、全能、全知和全在的神发出的神性。1

II.就其本质而言,圣言就是那神自己;但在接受它的主体里面,它是神性发出。

III.被称圣灵的神性从那神自己通过祂的人身发出;相对来说,正如从人发出的东西,也就是说,正如他的教导和活动从他的灵魂通过他的身体发出。

IV.从神通过祂的人身发出、被称为圣灵的神性经过天使天堂,并通过天使天堂进入世界,因而通过天使进入世人。

V.因此,它通过人到达人,在教会主要通过神职人员到达平信徒;神圣之物不断被赐下,若不靠近主,这神圣之物就会逐渐退去。

VI.从严格意义上说,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就是圣言和其中的神性真理。

VII.它的活动是教导、改造、重生,因而复活和拯救。

VIII.任何人认识并承认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认识并承认神;任何人行这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

IX.对人来说,灵就是他的聪明和凡由此发出的东西。

注:1.本节的标题草稿可见于Nordenskjold的手稿中关于“主救赎主”那一节末尾,如下所示:

圣灵是从一位无限的神发出的神性;它是从神通过在世上所取的人身发出的活动和美德。

它由父神那里从主发出。

它行进到神职人员,又从他们行进到平信徒。

它从主通过圣言发出。

圣灵指的是神性美德和活动:这活动就是更新、改造和重生,以及随它们而来的从恶中洁净,罪的赦免和拯救。

人的灵是指他的聪明,因而也指从这聪明发出的他的美德和活动。

圣灵是指从一位神发出的神性活动和美德。它由父神那里从主发出,而不是反过来......

它流入那些信主的人,若按照秩序,则流入神职人员,从而通过他们流入平信徒。

婚姻之爱 #449

449.谁都能凭普遍

449.谁都能凭普遍感知看出,行淫的性欲不是通奸的性欲。有哪种法律或哪个法官会对淫荡者和通奸者的罪行做出相同的指控?之所以凭着普遍感知就能看出这一点,是因为行淫不像通奸那样反对婚姻之爱。婚姻之爱有可能隐藏在淫行中,正如属灵之爱有可能隐藏在属世之爱中。事实上,属灵之爱的确是从属世之爱发展出来的;一旦它发展出来,属世之爱就会围住它,如同树皮围住树木,剑鞘围住剑一样;还有助于保护属灵之爱免遭暴力。由此明显可知,关注整体上的其他异性的属世之爱先于关注一位异性的属灵之爱。然而,如果淫行出自关注异性的属世之爱,那么只要婚姻之爱作为主要良善被关注、向往和追求,它也能被除去。对通奸的好色、淫秽之爱则完全不同。在“淫乱之爱与婚姻之爱的对立”那一章已说明,这爱是婚姻之爱的反对和摧毁者。因此,若一个有意或确定通奸者因种种原因爬上婚床,颠倒的事就会发生。属世之爱及其放荡、淫秽就隐藏在里面,而属灵之爱的表象则从外面把它遮盖起来。这些考虑能使理性看出,受限淫行的性欲相比通奸的性欲,如同冬天最初的温暖相比北极隆冬的酷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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