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2

32.共性:I.

第四部分 圣灵

32.共性:

I.圣灵就是从一位无限、全能、全知和全在的神发出的神性。1

II.就其本质而言,圣言就是那神自己;但在接受它的主体里面,它是神性发出。

III.被称圣灵的神性从那神自己通过祂的人身发出;相对来说,正如从人发出的东西,也就是说,正如他的教导和活动从他的灵魂通过他的身体发出。

IV.从神通过祂的人身发出、被称为圣灵的神性经过天使天堂,并通过天使天堂进入世界,因而通过天使进入世人。

V.因此,它通过人到达人,在教会主要通过神职人员到达平信徒;神圣之物不断被赐下,若不靠近主,这神圣之物就会逐渐退去。

VI.从严格意义上说,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就是圣言和其中的神性真理。

VII.它的活动是教导、改造、重生,因而复活和拯救。

VIII.任何人认识并承认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认识并承认神;任何人行这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

IX.对人来说,灵就是他的聪明和凡由此发出的东西。

注:1.本节的标题草稿可见于Nordenskjold的手稿中关于“主救赎主”那一节末尾,如下所示:

圣灵是从一位无限的神发出的神性;它是从神通过在世上所取的人身发出的活动和美德。

它由父神那里从主发出。

它行进到神职人员,又从他们行进到平信徒。

它从主通过圣言发出。

圣灵指的是神性美德和活动:这活动就是更新、改造和重生,以及随它们而来的从恶中洁净,罪的赦免和拯救。

人的灵是指他的聪明,因而也指从这聪明发出的他的美德和活动。

圣灵是指从一位神发出的神性活动和美德。它由父神那里从主发出,而不是反过来......

它流入那些信主的人,若按照秩序,则流入神职人员,从而通过他们流入平信徒。

婚姻之爱 #299

299.如果女儿未征

299.如果女儿未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擅自接受某个向她求婚的追求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她不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权衡关系到她未来福祉的终身大事。她缺乏判断力,是因为她尚未体验婚姻生活,没法进行比较,也没法根据男人的秉性来判断他们将来的行为。她缺乏了解或认知,因为她的经验几乎没有超出父母的家庭和少数闺蜜的范围;并且她没法打听有关追求者的家庭和人品的信息。她也缺乏爱,因为对刚达到谈婚论嫁年龄或之后不久的女儿来说,她们的爱情顺从出于感官的欲望,还没有被成熟心智的渴望所控制。

然而,女儿在同意之前,应认真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免得勉勉强强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这一方的同意是缺乏的;而构成婚姻、将爱情的最初体味赋予她灵的,是同意。勉强或被迫的同意不会给予灵这种体味,尽管在肉体上可以;这会使存在于灵里面的贞洁转化成情欲,这情欲会败坏初次绽放温暖的婚姻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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