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2

32.共性:I.

第四部分 圣灵

32.共性:

I.圣灵就是从一位无限、全能、全知和全在的神发出的神性。1

II.就其本质而言,圣言就是那神自己;但在接受它的主体里面,它是神性发出。

III.被称圣灵的神性从那神自己通过祂的人身发出;相对来说,正如从人发出的东西,也就是说,正如他的教导和活动从他的灵魂通过他的身体发出。

IV.从神通过祂的人身发出、被称为圣灵的神性经过天使天堂,并通过天使天堂进入世界,因而通过天使进入世人。

V.因此,它通过人到达人,在教会主要通过神职人员到达平信徒;神圣之物不断被赐下,若不靠近主,这神圣之物就会逐渐退去。

VI.从严格意义上说,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就是圣言和其中的神性真理。

VII.它的活动是教导、改造、重生,因而复活和拯救。

VIII.任何人认识并承认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认识并承认神;任何人行这神性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

IX.对人来说,灵就是他的聪明和凡由此发出的东西。

注:1.本节的标题草稿可见于Nordenskjold的手稿中关于“主救赎主”那一节末尾,如下所示:

圣灵是从一位无限的神发出的神性;它是从神通过在世上所取的人身发出的活动和美德。

它由父神那里从主发出。

它行进到神职人员,又从他们行进到平信徒。

它从主通过圣言发出。

圣灵指的是神性美德和活动:这活动就是更新、改造和重生,以及随它们而来的从恶中洁净,罪的赦免和拯救。

人的灵是指他的聪明,因而也指从这聪明发出的他的美德和活动。

圣灵是指从一位神发出的神性活动和美德。它由父神那里从主发出,而不是反过来......

它流入那些信主的人,若按照秩序,则流入神职人员,从而通过他们流入平信徒。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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