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章 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救赎就无法实现,因此救恩也无法赐予
31.⑴新旧约圣言都教导,神成为肉身。
⑵在神成为肉身之前,教会的一切敬拜都预言并关注后来成为肉身的祂;由于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敬拜是神性。
⑶神成为肉身就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和华我们的救赎”、“耶和华我们的救恩”、“耶和华我们的真理”;这一切由两个名字,耶稣基督来表示。
⑷未成肉身的神不能与众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
⑸未成肉身的神不能被试探,更不能忍受十字架的痛苦。
⑹未成肉身的神不能被看见和认识;因此,祂若不通过自己成为肉身,就不能被靠近,因而不能与世人和天使结合。
⑺信未成肉身的神是不可能的,只有信成肉身的神才是可能的。
⑻这就是为何古人说,人见神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并且为何主说,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也没有人听见过祂的声音(约翰福音5:37)。
⑼又为何神藉着人形式的天使向古人显为可见,这形式是成肉身的神的代表。
⑽神的一切运作都是从最初事物通过最后事物,因而从祂的神性通过祂的人身实现的。正因如此,神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示录1:8, 11, 17)。
⑾所有神性事物都一起存在于神的终极事物里面;因此,父的所有事物都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面。
⑿由此可知,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救赎是决不能实现的。
⒀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因而通过主救赎主和救主,也不可能有救恩;这救恩是永恒的救赎。
⒁正因如此,那些信主耶稣基督的人有永生;那些不信祂的人没有永生(约翰福音3:15-16, 36)。1
注:1.页边空白处的注释:救赎本身就是征服地狱,将诸天堂排列得井然有序,从而预备一个新的属灵教会。没有这种救赎,没有人能得救,也没有天使能继续处于其幸福的状态。主不仅救赎了世人,还救赎了天使(参看第6章)。救赎是一项纯神性的工作,这救赎只能由成肉身的神来实现(参看第8章)。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祂作为最大的先知忍受最后的试探,也通过这试探真正征服众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因此,它不是救赎,而是救赎的方式。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这一点是教会的根本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错误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教会的属灵余剩荡然无存。要列举当今所持有的从救赎的教义(救赎是十字架受难)流出的错误。信之虚假不能与仁之良善结合。但以理书和先知书中关于这些连续状态的预言。关于基督(马太福音24章)。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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