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章 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救赎就无法实现,因此救恩也无法赐予
31.⑴新旧约圣言都教导,神成为肉身。
⑵在神成为肉身之前,教会的一切敬拜都预言并关注后来成为肉身的祂;由于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敬拜是神性。
⑶神成为肉身就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和华我们的救赎”、“耶和华我们的救恩”、“耶和华我们的真理”;这一切由两个名字,耶稣基督来表示。
⑷未成肉身的神不能与众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
⑸未成肉身的神不能被试探,更不能忍受十字架的痛苦。
⑹未成肉身的神不能被看见和认识;因此,祂若不通过自己成为肉身,就不能被靠近,因而不能与世人和天使结合。
⑺信未成肉身的神是不可能的,只有信成肉身的神才是可能的。
⑻这就是为何古人说,人见神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并且为何主说,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也没有人听见过祂的声音(约翰福音5:37)。
⑼又为何神藉着人形式的天使向古人显为可见,这形式是成肉身的神的代表。
⑽神的一切运作都是从最初事物通过最后事物,因而从祂的神性通过祂的人身实现的。正因如此,神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示录1:8, 11, 17)。
⑾所有神性事物都一起存在于神的终极事物里面;因此,父的所有事物都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面。
⑿由此可知,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救赎是决不能实现的。
⒀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因而通过主救赎主和救主,也不可能有救恩;这救恩是永恒的救赎。
⒁正因如此,那些信主耶稣基督的人有永生;那些不信祂的人没有永生(约翰福音3:15-16, 36)。1
注:1.页边空白处的注释:救赎本身就是征服地狱,将诸天堂排列得井然有序,从而预备一个新的属灵教会。没有这种救赎,没有人能得救,也没有天使能继续处于其幸福的状态。主不仅救赎了世人,还救赎了天使(参看第6章)。救赎是一项纯神性的工作,这救赎只能由成肉身的神来实现(参看第8章)。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试探,祂作为最大的先知忍受最后的试探,也通过这试探真正征服众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因此,它不是救赎,而是救赎的方式。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这一点是教会的根本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永恒的三神性位格的错误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教会的属灵余剩荡然无存。要列举当今所持有的从救赎的教义(救赎是十字架受难)流出的错误。信之虚假不能与仁之良善结合。但以理书和先知书中关于这些连续状态的预言。关于基督(马太福音24章)。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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