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章 主在世上承受了来自地狱,也来自犹太教会的最严酷的试探;祂通过战胜它们而将一切事物都纳入秩序,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世人,并永远救赎他们
30.⑴一切属灵试探都是与邪恶和虚假,因而与地狱的争战;这些试探随着它们攻击一个人的灵,同时攻击他的身体,并折磨这两者而更加严酷。
⑵主承受了所有试探当中最为严酷的试探,因为祂与所有地狱争战,也与犹太教会的邪恶和虚假争战。
⑶福音书对主所受的试探描述得很少,只是说祂在旷野四十天与野兽争战,也就是与地狱里的撒旦争战,后来受到魔鬼攻击,最后在客西马尼园感到极度痛苦,并在十字架上遭受可怕的痛苦(马可福音1:12, 13; 马太福音4:1-11; 路加福音4:1-13; 马太福音26:36-46; 马可福音14:32-42; 路加福音22:40-46; 约翰福音18:1; 马太福音27:26-50; 马可福音15:15-37; 路加福音23:25-46; 约翰福音19:1-30)。然而,先知书和大卫诗篇详细并充分描述了祂所受的试探,或与众地狱的争战;这些试探或争战因看不见,故无法公开宣布(以赛亚书63章)。
⑷主经历这些试探,是为了祂可以征服正在侵扰或攻击天堂,同时侵扰或攻击教会的众地狱,还可以使天使和世人从这种侵扰或攻击中解脱出来,从而拯救他们。
⑸一切属灵试探的目的都是对邪恶和虚假、因而对地狱的彻底征服,同时也是对外在人的彻底征服,因为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流入外在人。事实上,试探涉及邪恶对良善、外在人对内在人的统治权。因此,哪一方获得了胜利,也就获得了统治权。所以当胜利在良善这一方时,良善就夺取了对邪恶的统治权,内在人也夺取了对外在人的统治权。
⑹主从童年时期直到祂生命的最后时期都在遭受这些试探,从而接连征服众地狱,并接连荣耀了祂的人身;在最后十字架上的试探,就是最严酷的试探中,祂完全战胜了地狱,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⑺主作为神性真理本身,或祂所是的圣言与众地狱争战,也与犹太教会的虚假和邪恶争战;祂让自己被辱骂、侮辱并处死,就像那时的教会向圣言所行的那样。对待先知们的方式几乎是一样的,因为他们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对主来说,祂就是先知,因为祂是圣言本身。这事是照着神性秩序而成就的。1
⑻主战胜地狱,荣耀祂人身的一个形像就表现在人的重生中;因为主怎样征服地狱,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对人来说,祂就怎样征服地狱,并使他变得属灵,从而使他重生。2
⑼众所周知,主从魔鬼,也就是地狱的口中抢人,把他提升到天堂,到祂自己那里;祂通过把人从邪恶中拉回来(这是通过人的忏悔和悔改实现的)而为人如此行。这两种状态就是作为重生手段的试探。
注:1.页边空白处的注释:关于先知,以及以西结代表教会的状态,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经上四次论到以西结说,“他担当了以色列家的罪孽”;主被称为最大的先知。
2.页边空白处的注释:主作为先知,担当了犹太教会的罪孽,并没有拿走它们。祂的荣耀,或祂与父的神性合一(这神性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人里面)只能通过一个相互的过程或运作来实现;人身与神性合作;然而,它最初来自神性,但仍有通过人身,如同通过祂自己实现的接受和作用,确切地说反作用。但只要它被结合,祂就同时从这两者行动,就像人从主重生并变得属灵一样。当是一个婴儿时,祂就是一个婴儿;当是一个孩子,并从孩提起时,祂就在智慧上增长(路加福音2:40, 52)。祂不可能生来就有智慧,但能按秩序变得智慧。祂发展到完全结合。
第13章 订婚和婚礼
295.本章主要从属于理解力的理性角度来论述订婚和婚礼,以及它们所涉及的仪式。因为本书所写内容旨在让读者能凭自己的理性之光看到真相,从而赞成它们,因为只有这样,他的灵才会信服。使灵信服的事实被赋予比未请教理性,只是由于某人如此说并出于对此人权威的信靠所进入的事实还要高的位置。因为后者无法进一步渗透到大脑中,只能停留在记忆里,在此与谬论并虚假混在一起,以致它们占据了比属于理解力的理性事物还要低的位置。谁都能利用它们貌似理性说话,不过,是以倒退的方式说话。因为这时,他思考起来就像一只螃蟹在行走,两眼只盯着它的尾巴。但是,若他出于其理解来思考,情况就不同了。每当他如此思考时,其理性视觉就会从他的记忆中拣选合适的信息,以使他能证明他在自己里面所看到的真理。
正因如此,本章所引用的大量细节,都是些约定俗成的做法;如,做选择的是男人;必须征求父母的意见;要给予信物;婚礼之前必须订立婚约;这个婚约要由牧师来祝圣;要举行婚礼,还有许多其它事。引证这些是为了让人能凭自己的理性官能明白,这类事作为促进并完现婚姻之爱的必备条件,被铭刻在婚姻之爱上。
这次讨论所分成的若干节依次如下:
⑴选择追求谁是男人的特权,而非女人的。
⑵男人应追求女人,向她求婚,反过来不行。
⑶女方在同意之前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然后再私自慎重考虑。
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
⑸要通过正式订婚确认并确定他们同意结婚。
⑹双方通过订婚为婚姻之爱做好准备。
⑺双方的心智通过订婚彼此联结,以便灵的婚姻在身体婚姻之前进行。
⑻这是那些对婚姻怀有贞洁想法之人,而非那些对婚姻怀有不贞洁想法之人的情形。
⑼订婚期间,肉体的结合是不合法的。
⑽当订婚期结束时,应举行婚礼。
⑾在举行婚礼前,要当着见证人的面订立婚约。
⑿这婚姻应由牧师祝圣。
⒀婚礼要有庆祝活动。
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
⒂这就是婚姻之爱从最初之热发展到最初之火的正确秩序和程序。
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
⒄夫妻双方的心智状态以连续秩序行进,流入婚姻的状态;但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方式各不相同。
⒅这是因为既有连续秩序,也有同步秩序,后者来自并取决于前者。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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