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0

30.⑴一切属灵试探

第七章 主在世上承受了来自地狱,也来自犹太教会的最严酷的试探;祂通过战胜它们而将一切事物都纳入秩序,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世人,并永远救赎他们

30.⑴一切属灵试探都是与邪恶和虚假,因而与地狱的争战;这些试探随着它们攻击一个人的灵,同时攻击他的身体,并折磨这两者而更加严酷。

⑵主承受了所有试探当中最为严酷的试探,因为祂与所有地狱争战,也与犹太教会的邪恶和虚假争战。

⑶福音书对主所受的试探描述得很少,只是说祂在旷野四十天与野兽争战,也就是与地狱里的撒旦争战,后来受到魔鬼攻击,最后在客西马尼园感到极度痛苦,并在十字架上遭受可怕的痛苦(马可福音1:12, 13; 马太福音4:1-11; 路加福音4:1-13; 马太福音26:36-46; 马可福音14:32-42; 路加福音22:40-46; 约翰福音18:1; 马太福音27:26-50; 马可福音15:15-37; 路加福音23:25-46; 约翰福音19:1-30)。然而,先知书和大卫诗篇详细并充分描述了祂所受的试探,或与众地狱的争战;这些试探或争战因看不见,故无法公开宣布(以赛亚书63章)。

⑷主经历这些试探,是为了祂可以征服正在侵扰或攻击天堂,同时侵扰或攻击教会的众地狱,还可以使天使和世人从这种侵扰或攻击中解脱出来,从而拯救他们。

⑸一切属灵试探的目的都是对邪恶和虚假、因而对地狱的彻底征服,同时也是对外在人的彻底征服,因为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流入外在人。事实上,试探涉及邪恶对良善、外在人对内在人的统治权。因此,哪一方获得了胜利,也就获得了统治权。所以当胜利在良善这一方时,良善就夺取了对邪恶的统治权,内在人也夺取了对外在人的统治权。

⑹主从童年时期直到祂生命的最后时期都在遭受这些试探,从而接连征服众地狱,并接连荣耀了祂的人身;在最后十字架上的试探,就是最严酷的试探中,祂完全战胜了地狱,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⑺主作为神性真理本身,或祂所是的圣言与众地狱争战,也与犹太教会的虚假和邪恶争战;祂让自己被辱骂、侮辱并处死,就像那时的教会向圣言所行的那样。对待先知们的方式几乎是一样的,因为他们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对主来说,祂就是先知,因为祂是圣言本身。这事是照着神性秩序而成就的。1

⑻主战胜地狱,荣耀祂人身的一个形像就表现在人的重生中;因为主怎样征服地狱,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对人来说,祂就怎样征服地狱,并使他变得属灵,从而使他重生。2

⑼众所周知,主从魔鬼,也就是地狱的口中抢人,把他提升到天堂,到祂自己那里;祂通过把人从邪恶中拉回来(这是通过人的忏悔和悔改实现的)而为人如此行。这两种状态就是作为重生手段的试探。

注:1.页边空白处的注释:关于先知,以及以西结代表教会的状态,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经上四次论到以西结说,“他担当了以色列家的罪孽”;主被称为最大的先知。

2.页边空白处的注释:主作为先知,担当了犹太教会的罪孽,并没有拿走它们。祂的荣耀,或祂与父的神性合一(这神性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人里面)只能通过一个相互的过程或运作来实现;人身与神性合作;然而,它最初来自神性,但仍有通过人身,如同通过祂自己实现的接受和作用,确切地说反作用。但只要它被结合,祂就同时从这两者行动,就像人从主重生并变得属灵一样。当是一个婴儿时,祂就是一个婴儿;当是一个孩子,并从孩提起时,祂就在智慧上增长(路加福音2:40, 52)。祂不可能生来就有智慧,但能按秩序变得智慧。祂发展到完全结合。

揭秘启示录 #762

762.启18:6.

762.启18:6.“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那时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这就是所谓的报应法则(the law of retaliation)。“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死后正义的报应和惩罚。“按她所行的加倍地报应她”表示他们用来迷惑并毁灭他人的邪恶与虚假将照其量和质而报应到他们身上。“用她调酒的杯,加倍地调给她喝”表示虚假将同样报应到他们身上;因为“杯”或“酒”表示虚假(316,635,649,672节)。在先知书中,几乎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照着巴比伦所做的报应她,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因为她向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发了狂傲。(耶利米书 50:29)
这是耶和华报仇的事,你们要向巴比伦报仇;她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她。(耶利米书 50:15)
巴比伦女子被毁灭,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诗篇137:8)
按照字义,似乎是他们所迷惑并毁灭的人要报应他们;但按照灵义,这些人不会报应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报应自己,因为一切邪恶自带惩罚。这种情形类似于圣言各处所说的话,即:神将因向祂自己所行的不义和罪孽而报应和报复,并由于愤恨和烈怒毁灭他们;而事实上,是那些反对神的恶人自己这样行,因而向自己行这一切。这就是报应的法则,该法则就来源于这条神性律法: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1)
在天堂,这条法则就是相爱或仁爱的法则,由此在地狱所产生的是对立的法则,就是,你怎样待人,人怎样待你。不是说那些在天堂的人这样做,而是他们对自己这样做,因为地狱的报应法则和天堂的报应法则正好对立,并且如同被铭刻在他们的邪恶上。
在以下经文中,“加倍”表示根据量和质而有大量:
愿那些逼迫我的蒙羞,使灾祸的日子临到他们,以加倍的毁坏毁坏他们。(耶利米书17:18)
在以下经文中,表示根据他们转离邪恶的量和质而有大量:
安慰我的百姓,她服役期已经满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从耶和华手中加倍受罚。(以赛亚书40:1,2)
你们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转回保障,我今日说明,我必加倍赐福给你们。(撒迦利亚书9:12)
你们因所受的羞辱必得加倍的好处;在他们的地内,他们必得加倍的产业,永远之乐必归与他们。(以赛亚书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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