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章 主在世上承受了来自地狱,也来自犹太教会的最严酷的试探;祂通过战胜它们而将一切事物都纳入秩序,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世人,并永远救赎他们
30.⑴一切属灵试探都是与邪恶和虚假,因而与地狱的争战;这些试探随着它们攻击一个人的灵,同时攻击他的身体,并折磨这两者而更加严酷。
⑵主承受了所有试探当中最为严酷的试探,因为祂与所有地狱争战,也与犹太教会的邪恶和虚假争战。
⑶福音书对主所受的试探描述得很少,只是说祂在旷野四十天与野兽争战,也就是与地狱里的撒旦争战,后来受到魔鬼攻击,最后在客西马尼园感到极度痛苦,并在十字架上遭受可怕的痛苦(马可福音1:12, 13; 马太福音4:1-11; 路加福音4:1-13; 马太福音26:36-46; 马可福音14:32-42; 路加福音22:40-46; 约翰福音18:1; 马太福音27:26-50; 马可福音15:15-37; 路加福音23:25-46; 约翰福音19:1-30)。然而,先知书和大卫诗篇详细并充分描述了祂所受的试探,或与众地狱的争战;这些试探或争战因看不见,故无法公开宣布(以赛亚书63章)。
⑷主经历这些试探,是为了祂可以征服正在侵扰或攻击天堂,同时侵扰或攻击教会的众地狱,还可以使天使和世人从这种侵扰或攻击中解脱出来,从而拯救他们。
⑸一切属灵试探的目的都是对邪恶和虚假、因而对地狱的彻底征服,同时也是对外在人的彻底征服,因为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流入外在人。事实上,试探涉及邪恶对良善、外在人对内在人的统治权。因此,哪一方获得了胜利,也就获得了统治权。所以当胜利在良善这一方时,良善就夺取了对邪恶的统治权,内在人也夺取了对外在人的统治权。
⑹主从童年时期直到祂生命的最后时期都在遭受这些试探,从而接连征服众地狱,并接连荣耀了祂的人身;在最后十字架上的试探,就是最严酷的试探中,祂完全战胜了地狱,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⑺主作为神性真理本身,或祂所是的圣言与众地狱争战,也与犹太教会的虚假和邪恶争战;祂让自己被辱骂、侮辱并处死,就像那时的教会向圣言所行的那样。对待先知们的方式几乎是一样的,因为他们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对主来说,祂就是先知,因为祂是圣言本身。这事是照着神性秩序而成就的。1
⑻主战胜地狱,荣耀祂人身的一个形像就表现在人的重生中;因为主怎样征服地狱,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对人来说,祂就怎样征服地狱,并使他变得属灵,从而使他重生。2
⑼众所周知,主从魔鬼,也就是地狱的口中抢人,把他提升到天堂,到祂自己那里;祂通过把人从邪恶中拉回来(这是通过人的忏悔和悔改实现的)而为人如此行。这两种状态就是作为重生手段的试探。
注:1.页边空白处的注释:关于先知,以及以西结代表教会的状态,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经上四次论到以西结说,“他担当了以色列家的罪孽”;主被称为最大的先知。
2.页边空白处的注释:主作为先知,担当了犹太教会的罪孽,并没有拿走它们。祂的荣耀,或祂与父的神性合一(这神性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人里面)只能通过一个相互的过程或运作来实现;人身与神性合作;然而,它最初来自神性,但仍有通过人身,如同通过祂自己实现的接受和作用,确切地说反作用。但只要它被结合,祂就同时从这两者行动,就像人从主重生并变得属灵一样。当是一个婴儿时,祂就是一个婴儿;当是一个孩子,并从孩提起时,祂就在智慧上增长(路加福音2:40, 52)。祂不可能生来就有智慧,但能按秩序变得智慧。祂发展到完全结合。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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