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章 主在世上承受了来自地狱,也来自犹太教会的最严酷的试探;祂通过战胜它们而将一切事物都纳入秩序,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从而救赎了天使和世人,并永远救赎他们
30.⑴一切属灵试探都是与邪恶和虚假,因而与地狱的争战;这些试探随着它们攻击一个人的灵,同时攻击他的身体,并折磨这两者而更加严酷。
⑵主承受了所有试探当中最为严酷的试探,因为祂与所有地狱争战,也与犹太教会的邪恶和虚假争战。
⑶福音书对主所受的试探描述得很少,只是说祂在旷野四十天与野兽争战,也就是与地狱里的撒旦争战,后来受到魔鬼攻击,最后在客西马尼园感到极度痛苦,并在十字架上遭受可怕的痛苦(马可福音1:12, 13; 马太福音4:1-11; 路加福音4:1-13; 马太福音26:36-46; 马可福音14:32-42; 路加福音22:40-46; 约翰福音18:1; 马太福音27:26-50; 马可福音15:15-37; 路加福音23:25-46; 约翰福音19:1-30)。然而,先知书和大卫诗篇详细并充分描述了祂所受的试探,或与众地狱的争战;这些试探或争战因看不见,故无法公开宣布(以赛亚书63章)。
⑷主经历这些试探,是为了祂可以征服正在侵扰或攻击天堂,同时侵扰或攻击教会的众地狱,还可以使天使和世人从这种侵扰或攻击中解脱出来,从而拯救他们。
⑸一切属灵试探的目的都是对邪恶和虚假、因而对地狱的彻底征服,同时也是对外在人的彻底征服,因为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流入外在人。事实上,试探涉及邪恶对良善、外在人对内在人的统治权。因此,哪一方获得了胜利,也就获得了统治权。所以当胜利在良善这一方时,良善就夺取了对邪恶的统治权,内在人也夺取了对外在人的统治权。
⑹主从童年时期直到祂生命的最后时期都在遭受这些试探,从而接连征服众地狱,并接连荣耀了祂的人身;在最后十字架上的试探,就是最严酷的试探中,祂完全战胜了地狱,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⑺主作为神性真理本身,或祂所是的圣言与众地狱争战,也与犹太教会的虚假和邪恶争战;祂让自己被辱骂、侮辱并处死,就像那时的教会向圣言所行的那样。对待先知们的方式几乎是一样的,因为他们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对主来说,祂就是先知,因为祂是圣言本身。这事是照着神性秩序而成就的。1
⑻主战胜地狱,荣耀祂人身的一个形像就表现在人的重生中;因为主怎样征服地狱,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对人来说,祂就怎样征服地狱,并使他变得属灵,从而使他重生。2
⑼众所周知,主从魔鬼,也就是地狱的口中抢人,把他提升到天堂,到祂自己那里;祂通过把人从邪恶中拉回来(这是通过人的忏悔和悔改实现的)而为人如此行。这两种状态就是作为重生手段的试探。
注:1.页边空白处的注释:关于先知,以及以西结代表教会的状态,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经上四次论到以西结说,“他担当了以色列家的罪孽”;主被称为最大的先知。
2.页边空白处的注释:主作为先知,担当了犹太教会的罪孽,并没有拿走它们。祂的荣耀,或祂与父的神性合一(这神性在祂里面,如同灵魂在人里面)只能通过一个相互的过程或运作来实现;人身与神性合作;然而,它最初来自神性,但仍有通过人身,如同通过祂自己实现的接受和作用,确切地说反作用。但只要它被结合,祂就同时从这两者行动,就像人从主重生并变得属灵一样。当是一个婴儿时,祂就是一个婴儿;当是一个孩子,并从孩提起时,祂就在智慧上增长(路加福音2:40, 52)。祂不可能生来就有智慧,但能按秩序变得智慧。祂发展到完全结合。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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