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诠释启示录 #464

464.启7:12.

464.启7:12.“说,阿们”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从“阿们”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理。由于主是真理本身,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阿们”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这就是“阿们”的含义,因为它是由三层天堂的天使向主说的。此处在开始和最后所说的“阿们”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阿们”在最初事物或初始和终端中,或说,主自己就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因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就是在众天堂里的主,这神性真理是天堂的一切事物所来自的发出神性,和天堂本身(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 275节)。在最初事物或初始和终端中表示在一切事物中(可参看AE 41, 417节;《属天的奥秘》,10044, 10329, 10335节);“阿们”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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