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诠释启示录 #416

416.启7:1.“这

416.启7:1.“这些事以后,我看见”表示在最后审判之前,对天堂状态的一种新的感知。这从本章接下来论述善人与恶人分离的内容清楚可知。因为在最后的审判发生之前,主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善人被引离;由于这些事就包含在所看见的事物中,所以它们在此由“这些事以后,我看见”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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