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婚姻之爱 #66

66.从人类被造是为

66.从人类被造是为了成就这爱的事实,以及他们在其影响下的后续发展也能明显得出这个结论。男性被造是要凭借对变得智慧之爱而变成智慧;而女性被造是要凭借、因而照着男性的智慧而变成对男性的爱。由此明显可知,夫妻二人正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形式和肖像。必须清楚的是,良善或真理若不存在于作为其主体的实物当中,是不存在的。抽象的良善和真理不可能存在,因为它们没有一个居所,无处可去。当然,它们也不能被视为空中的飘浮物。因此它们是纯粹的实体,表面上看,理性似乎能抽象地思考它们,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除非它们在主体中。人所具有的一切概念,即便得到升华,也都是实物的,也就是说,附着于实物。必须进一步知道,实物若无形式,就无法存在。不成形的实物什么也不是,因为它没有任何属性,没有属性的主体也是非理性的实体。补充这些哲学思考是为了让人们以这种方式明白,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二人正是良善与真理,或爱与智慧的婚姻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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