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婚姻之爱 #60

60.⑵这爱源于良善

60.⑵这爱源于良善与真理之间的婚姻。聪明人都承认这一普世真理:宇宙万物皆与良善并真理有某种关系。人也必承认,宇宙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因为这也是伴随另一个真理而来的普世真理。宇宙万物之所以皆与良善并真理有某种关系,并且良善与真理结合,真理与良善结合,是因为这二者皆从主发出,而且作为一体从祂发出。从主发出的这两样事物是爱和智慧,因为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因而出于祂。属于爱的一切事物被称为良善,属于智慧的一切事物被称为真理。这二者既从作为创造者的主那里发出,那么可知,它们就存在于受造物中。这一点可通过太阳放射的热和光来说明。地上的一切事物皆依赖光和热,因为万物生长就取决于这二者的同在,以及它们的结合;属世之热对应于属灵之热,也就是爱;属世之光对应于属灵之光,也就是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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