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3

3.概要:I.有

第一部分 神 

3.概要:

I.有一位神

II.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

III.这神自己来自永恒,因此是永恒本身

IV.神因是存在本身,来自永恒,故是宇宙的创造者

V.这独一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VI.祂出于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了宇宙,或也可说,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

VII.祂创造宇宙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使天堂

VIII.以及因此祂的爱和智慧与世人和天使的交流和结合,并由此而来祝福和幸福,直到永远

IX.这个目的就在永恒的神创造者里面,并永远在祂里面;因此,被造宇宙由祂来保存

X.神通过祂的神性发出而成为全能、全在和全知(《揭秘启示录》31节)

婚姻之爱 #386

386.⑴为将整个宇

386.⑴为将整个宇宙维持在受造状态,从主发出两个普遍气场,其中一个是繁衍的气场,另一个是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一个气场,因为它出于主、包围主,充满整个灵界和自然界,并实现目的之结果;这目的是主在创造时就已设定好并随后予以提供的。从一个物体流出,并包围、裹住这个物体的一切,就被称为一个气场。例如,光和热的气场来自太阳并包围它,生命气场来自一个人并包围他,芳香气场来自一株植物并包围它,引力气场来自一块磁石并包围它,诸如此类。

但此处所论述的普遍气场来自并包围主,它们从主在中间的灵界太阳发出。为实现主的目的,也就是功用,从主经由灵界太阳发出一个热和光的气场,或也可说,爱和智慧的气场。该气场根据其功用而被赋予不同名称。以通过世代相传将整个宇宙维持在受造状态为目的的神性气场,被称为繁衍的气场;以在世代的开始和随后发展中维持后代为目的的神性气场,被称为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除了这二者外,还有许多其它神性气场,这些气场根据其功用被命名,因而各不相同(可参看222节)。通过这些气场实现功用就是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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